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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

  • 2021-11-04 18:07
  • 来源: 武昌区残联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部门决算




   2021年10月15日 





目录

第一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9)

第三部分 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残疾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和实施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执行部门预算,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和实施有关全区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规划和计划,对相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组织开展实施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兜底扶贫、职业培训、文化及体育等方面的惠残服务;

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类别残疾人专门协会、社区残协工作;

承担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及实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单位构成看,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1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

纳入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劳动服务部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0人,事业6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6人)。

离退休人员4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人。

第二部分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2020年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为0元。

2020年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0元。

第三部分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3,710.9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68.12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各类政策项目调整、类别新增等原因。

图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合计3,710.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710.99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其中:基本收入307.30 万元,占本年收入8.28%;项目收入3403.69万元,占本年收入91.72%。

图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支出合计3,71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30万元,占本年支出8.28%;项目支出3,403.69万元,占本年支出91.7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710.99万元。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68.12万元,增长1.87%。主要原因是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各类政策项目调整、类别新增等原因。

图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10.9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 %。与2019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8.56万元,增长2.44 %。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中,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各类政策项目调整、标准调标、类别新增,范围扩大等原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710.9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60万元,占0.02 %。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

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663.83万元,占98.73 %;卫生健康(类)支出19.82万元,占0.53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城乡社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住房保障(类)支出26.74万元,占0.72 %;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0.00 %;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类)0.00万元,占0.00 %。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833.85万元,支出决算为3,710.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80%。其中:基本支出307.30万元,项目支出3,403.69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残疾人各类政策性支出,主要成效是:

为全区365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为10名残疾人发放驾照补贴;为5355人次听力、言语残疾人发放手机信息补贴;为225名残疾人办理了免费乘车证;为350户盲人家庭和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一级肢体及一级智力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落实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为80名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学费补助,做到应发尽发;落实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困难补贴、房租补贴和稳岗补贴政策,助力复工复业,困难补贴291人,24.15万元;房租补贴33家,57.49万元;稳岗补贴1家,7.2万元,做到了应补尽补;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辅具适配服务,适配率达到96.51%。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是追加2020年重大节日慰问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785.80万元,支出决算为3,663.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78%,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各项政策性支出中有个别项目财务结算跨年结项;二是各类政策性支出中个别项目因政策调整压缩。

3.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1.01万元,支出决算为19.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34%,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残联本级人员变动。

4.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7.04万元,支出决算为2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89%,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7.3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52.9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39.44万元 、津贴补贴40.91万元、奖金75.15万元、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2.13万元、职业年金缴费4.8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9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2.6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8万元、住房公积金19.22万元、医疗费1.2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12.25万元、退职(役)费、抚恤金19.36万元、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7.43万元、助学金、奖励金1.61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代缴社会保险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5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35.58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14万元、电费3.10万元、邮电费0.90万元、维修(护)费0.83万元、劳务费6.1万元、工会经费0.74万元、福利费0.28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9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1个参公事业单位、1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0.41万元,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年初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市及区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厉行节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公务接待相关活动及费用。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年初预算持平。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与年初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比年初预算减少0.31万元,主要原因是我部门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及区的相关规定及公务接待费开支相关制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并受疫情影响,减少公务接待相关活动

2020年度 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 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 0.10 万元。其中:外省市交流接待 0.1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宜昌市伍家岗区残疾参观水果街、徐家棚等阳光家园的接待工作1批次10人次(其中:陪同3人次)

2020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度减少0.10万元,下降50.00 %,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减少0.10万元,下降5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进一步压减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0.00万元。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4.41万元,比2019年度增加34.84万元,增长178.10 %。主要原因是原项目经费业务补助调整到基本支出中列支。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53.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8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49.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6.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8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36.1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1.8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武汉市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 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 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4个,资金254.4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47%。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促进项目工作流程完善,项目服务规范,使资金运行有效果,服务质量有跟踪,服务内容有反馈。

(二)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其中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对康复服务“0-14岁残疾儿童救治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产出方面,政府购买康复服务人数和政府购买康复服务补助标准均达标,完成率为100%,且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效益方面,通过实施“0-14岁残疾儿童救治救助”项目,项目社会公众及媒体关注度和康复对象状态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也得到了减轻,带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方面,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残疾儿童的生活,温暖了残疾儿童的心灵,服务对象对项目比较满意,满意度为95%以上。

(三)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共涉及二个1级项目。

    我部门今年在市级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其中武昌区残疾人联合会残疾人对康复服务“0-14岁残疾儿童救治救助”项目绩效自评总体完成情况较好。产出方面,政府购买康复服务人数和政府购买康复服务补助标准均达标,完成率为100%,且项目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计划;效益方面,通过实施“0-14岁残疾儿童救治救助”项目,项目社会公众及媒体关注度和康复对象状态均得到了明显的提高和改善,残疾儿童家庭负担也得到了减轻,带来了较好的社会效益;满意度方面,项目的实施改善了残疾儿童的生活,温暖了残疾儿童的心灵,服务对象对项目比较满意,满意度为95%以上。

(四)绩效自评结果应用情况。

1、对绩效相关指标设置完整,精细。

2、对项目台账登记规范。

3、对残疾人惠残政策宣传到位。


第四部分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重点工作事项标题

1.残疾人基本服务状况和需求专项调查工作完成率100%。

2.残疾人事业统计快报、年报、台账完成率100%。

3.完成信息报送55条。

4.做好法治建设工作,运用多种形式在残疾人、残疾人亲友中开展相关法制教育活动,全年开展各种普法活动3次。为51位残疾朋友提供了有关房屋产权、劳动纠纷以及事故理赔等各方面的法律咨询和服务,并上报残疾人法律援助案例1条。

5.推进、督促我区公共环境无障碍建设突出问题整改,开展无障碍体验活动2次,为99户有改造需求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

6.为全区365名残疾人发放机动车燃油补贴;为10名残疾人发放驾照补贴;为5355人次听力、言语残疾人发放手机信息补贴;为225名残疾人办理了免费乘车证(其中低保残疾38人、下肢和视力残疾172人、重度听力言语残疾15人)

7.全年共接待群众来电、来访190余人次,参与配合外出接访工作1批4人次;办理城市留言板、市长专线、行风连线、上级交办、群众寄(交)来的各类信访件107件,处理率、办复率、及时率、回告率100%。

8.组织开展各类文体活动,残疾人参加活动1370人次。

9.做好残疾人事业发展宣传工作,全年共计107件稿件登上市级及以上残联官网及报刊、杂志、新闻网站、电视、广播等主流媒体平台上宣传残疾人工作。

10.规范残疾人证管理发放工作,办理残疾人证3838个,其中新办证510人,换证3328人,做到一人一档。

11.为350户盲人家庭和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一级肢体及一级智力残疾人提供居家服务。

12.落实残疾学生和困难残疾人家庭子女学费补助,为80名就读中专以上学校残疾学生和特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发放学费补助,做到应发尽发。

13.有需求的持证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覆盖率达到95.83%。

14.做好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工作,为全区符合条件的343名0-14岁残疾儿童发放康复训练补贴。

15.中央转移支付包括阳光家园计划、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燃油补贴及残疾人康复项目,共计69.84万元资金执行完毕;省级转移支付包括阳光家园计划和残疾人技术能手项目,共计14.9万元资金执行完毕。

16.创新文艺节目3个。

17.在水果湖街青鱼嘴社区、水果湖街放鹰台社区、徐家棚街惠誉花园社区、南湖街华锦社区、中南路街新民主路社区5个社区开展“邻里守望”助残志愿者服务项目。

18.残疾人职业培训151人次。

19.推荐85名残疾人上岗就业。

20.落实疫情期间残疾人就业创业的困难补贴、房租补贴和稳岗补贴政策,助力复工复业,困难补贴291人,24.15万元;房租补贴33家,57.49万元;稳岗补贴1家,7.2万元,做到了应补尽补。

21.为有需求的残疾儿童和持证残疾人提供辅具适配服务,适配率达到96.51%。

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参考《2020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咨询电话:027-88846270

绩效自评报告-阳光家园托养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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