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八、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部门预算表
一、2019年部门收支总表
二、2019年部门收入总表
三、2019年部门支出总表
四、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八、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第一部分
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中央、省、市和区委、区政府有关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有关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研究分析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问题并提出对策和建议。研究、制定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的总体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措施,对全区文明创建活动进行指导协调,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以实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公民道德和诚信教育与实践活动,提高全区人民的思想道德素质。负责全区创建文明城镇、文明单位等创建评选活动。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典型经验,表彰先进。会同有关部门综合评估基层党委、政府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参与全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负责文明委会务等日常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省、市文明办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由机关及下属0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总编制人数6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5人,其中:行政实有5人,事业实有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二、年度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
根据区委、区政府确定的2019年工作目标及主要任务是推进文明创建常态化及全市中心城区排名。
三、部门收支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一)2019年部门预算总收入669.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9.99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11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2019年部门预算总支出669.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99万元,项目支出5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11万元,增长3.57%,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按照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26.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5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8.91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按照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用于:
工资福利支出149.9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16.0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669.99万元,其中:当年预算669.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11万元,增长3.57%,增长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上年结转0万元。主要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69.99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23.11万元,增长15.73%,主要原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其中:
1.人员经费153.93万元,包括:
(1)工资福利支出149.96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和住房公积金。
(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9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费和医疗费补助。
2. 商品和服务支出16.06万元,包括日常公用支出10万元;“三公经费”支出1万元;公务交通费5.06万元;专项业务费0万元。
(二)项目支出50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
1.文明创建经费500万。主要用于文明城市建设测评迎检、文明创建和“迎军运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宣传、“迎军运讲文明树新风”主题活动、志愿服务活动项目。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由机关及下属0 个二级单位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公益一类事业单位0个、公益二类事业单位0个。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三公”经费预算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2万元,增长25%。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我区因公出国(境)经费年初不编入部门预算,年中如有发生,根据区因公出国计划审批后调配使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截止2017年底,经区车改办批准本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共0台。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截止2017年底,经区车改办批准本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共0台。
3.公务接待费预算1万元,比2018年预算增加0.2万元,主要原因:按人员经费标准预算。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武昌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19年部门机关及下属0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16.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按照现行政府采购管理规定,2019年部门预算中纳入政府采购预算支出合计0万元。包括:货物类0万元,工程类0万元,服务类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业务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部门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500万元。
八、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
(五)机关(事业)运行经费: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