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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武汉市灵活就业人员医保参保缴费服务指南

  • 2023-08-24 15:28
  • 来源: 区医疗保障局

1. 为什么要参加医保?缴了费却没用到是不是吃亏了?

答:我们每个人都面临着不确定的疾病风险,医保就是用来防范化解医疗费用风险的。基本原则是互助共济,健康的人帮助生病的人,大家每人都拿出一小部分钱放到一起,汇成一个大的基金池,给有需要的人用,也就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以前没用到医保,不代表以后都用不到,只要参加了医保,在生病需要用钱的时候,就可以获得医保的保障,用的就是这个基金池中大家一起出的钱。

有的人认为自己年轻,也有人觉得身体好不需要参加医保,可能因此蒙受巨大损失。比如小王未参加医保,去年得了重病,结果全部自费,四处借钱,掏了 20 多万元,事后算算如果参加医保,可能自己只需要掏几万元,后悔得不得了。

2.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选择参保类别?

答:灵活就业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自愿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下称“职工医保”),或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下称“居民医保”),均不受户籍限制(不得重复参保)。

3.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有什么区别?

答:首先,缴费周期不同。职工医保每月缴费一次,城乡居民医保每年缴费一次;

其次,缴费金额不一致。职工医保缴费水平高于居民医保。

最后,待遇水平不一致。职工医保缴费多,享受的待遇也要比居民医保高一些,比如住院报销比例高一些,报销的额度也高一些,还可以享受我市职工医保门诊统筹、门诊慢特病待遇。同时,职工医保在缴纳我市规定年限后能够享受退休免缴待遇,即符合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后,个人不需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城乡居民医保每年必须按时缴费次年才能够享受医保待遇。

4.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如何办理?

答:答:(一)首次在我市参加医保需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二)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线下可通过辖区医保经办机构窗口、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医保窗口办理职工医保(含大额医保)参保登记。

(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线上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鄂汇办APP,湖北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鄂医保支付宝小程序等办理,线下可携带参保人居民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街道政务服务中心(社区)、区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登记手续

5. 灵活就业人员医保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一)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医保费用按月缴纳,以省确定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4.8%确定缴费标准。

(二)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根据当年确定的个人缴费标准一次性缴纳。

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答:(一)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成功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APP(“楚税通”APP)、鄂汇办APP、协作银行网点等渠道办理职工医保缴费业务。还可选择以协作银行批扣方式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大额医疗)费,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的批扣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

(三)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成功办理参保登记后,可自行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电子税务局”、“楚税通”APP、“鄂汇办”APP、协作银行提供的网办平台、手机APP等多元化缴费方式缴费。

7.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纳职工医保费,如何查询是否批扣缴费成功?

答: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缴费的批扣时间统一为每月20日。批扣完成后,我市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协作银行发送的短信或登陆协作银行手机APP查询批扣缴费结果。

8. 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纳职工医保费,批扣不成功是哪些问题造成的?

答: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纳职工医保费,批扣不成功主要原因有:

(一)签约银行账户的余额不足;

(二)签约信息有误;

(三)是否同时足额预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等。

9.灵活就业人员通过银行划扣方式缴纳职工医保费,批扣不成功怎么办?

答:如果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费批扣不成功,可在批扣期结束后,通过“楚税通”手机APP或“鄂汇办”手机APP进行自主缴费,也可前往协作银行(目前有邮储银行、农业银行、汉口银行、建设银行4家)网点进行实时缴费。

10.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我市职工医保并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答:灵活就业人员首次在我市参加职工医保,连续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开始可按规定享受我市职工医保待遇。

11. 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并缴纳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后,什么时候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答:(一)每年9月1日——12月31日为我市城乡居民集中缴费期。在此期间按时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次年1月1日——12月31日可按规定享受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根据相关规定,未在集中缴费期内按时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的灵活就业人员,设有待遇等待期。具体为:

(二)上年度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居民,从缴费次月起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非本市户籍居民和上年度未在本市参保缴费的本市户籍居民,从缴费次月起的第7个月享受当年余下月份的居民医保待遇。

(三)逾期参保缴费的居民,医保待遇不追溯。

12.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如果中断缴费,补缴后如何享受医保待遇?

答:(一)我市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3个月及以内的,在补足中断缴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后,医保经办机构补付其中断缴费期间的医保待遇。

(二)灵活就业人员连续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或一个保险年度内累计中断缴费在4个月及以上重新缴费的,视同首次参保,连续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满6个月后,从第7个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13. 灵活就业人员能否享受生育医疗待遇?

答:(一)灵活就业人员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二)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在生育医疗费发生期间有正常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且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符合本市生育保险政策,可享受生育医疗相关待遇。

14.灵活就业人员可享受哪些生育医疗待遇?

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武汉市职工医保,可按规定享受产检、生育分娩医疗费用按本市职工生育医疗费用支付标准执行,不享受生育津贴。

15.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的相关政策是什么?

答:目前,我市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和实际缴费年限)男性累计满30年、女性累计满25年,且在我市实际缴费年限满10年,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缴费年限不满规定年限的,办理医保退休时由本人按规定一次性补足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或继续按月缴纳享受在职人员医保待遇。

16.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参加我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答:(一)参加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即同步参加职工大额医疗保险。

(二)灵活就业人员每月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职工大额医保。目前,武汉市职工大额医疗保险费按每人每月按7元的标准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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