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和省厅《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武昌区教育局负责本辖区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注册试点工作的范围、对象:
1.武昌辖区内的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教研机构在岗在编或签订有劳动合同关系,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新入职教师;
2.依法举办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签订有劳动合同的新入职教师;
3.武昌辖区内上述学校和机构中应参加首次注册但未参加首次注册的人员;
4.武昌辖区内上述学校和机构中上一次注册结论为“暂缓注册”,现已达到注册合格条件的人员;
5.武昌辖区内上述学校和机构中第一个注册周期期满(至2025年12月30日上一周期定期注册合格满五年)人员。
二、时间安排
(一)个人网报 9月29日08:00—10月19日23:59
符合注册条件的申请人需进行网上报名,逾期未报名者视为自动放弃。网报地址https://sso2.jszg.edu.cn/sso/login.html;
(二)学校确认 9月29日—10月21日
学校确认点负责验收教师注册材料,核对网报信息与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下载并打印《注册申请表》(一式两份),由申请人签字,并公示现场确认情况。
(三)学时审核 10月22日—10月24日
学校注册工作负责人员前往区教研培训中心321室进行学时审核(具体时间及要求后续将在武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QQ群546751442发布)。
(四)区级初审 10月27日—10月29日
学校注册工作负责人员前往区教育局102室进行注册材料的区级初审(具体时间安排后续将在武昌教师资格定期注册QQ群546751442发布)。
(五)市教育局复核 11月13日— 11月14日;
(六)省教育厅终审 11月17日— 11月21日。
三、注册条件、程序
有关注册条件、程序仍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鄂教师〔2015〕6号)文件精神执行。
四、注册材料清单(个人及单位材料装入同一档案袋,原件不装袋)
(一)个人材料(原件核验后退回,无需提供复印件)
1.《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
2.教师资格证;
3.《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首次注册人员提供);
4.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5.学时证明(按学时审核通知提供);
6.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在编人员提供编制证明材料,如编制本、岗位手册、工资本表等;公办学校聘用教师或民办学校教师提供劳动合同或相关材料)。
7.根据申请人具体情况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单位材料
1.2025年武昌区教师资格注册情况统计表(电子稿及纸质文档1份);
2.《2025年武昌区教师资格注册人员情况花名册》(电子稿及纸质文档3份);
3.《应注册但未报名花名册》(电子稿及纸质文档1份);
4.《已报名但不符合注册条件花名册》(电子稿及纸质文档1份);
5.民办学校还需提供最近年检合格的办学许可证(原件核验后退回,提供复印件1份)。
五、工作要求
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或机构集体办理,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报区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注册。各学校和教研机构是本单位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责任主体,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政策、程序和时限要求,认真学习相关文件,组织业务培训,及时上报本单位信息,认真做好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的摸底、申请、补训、上报、注册、公示、存档等各环节工作,不得随意降低考核标准和注册条件,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注册范围和对象,对定期注册不合格或逾期不注册的人员,不得安排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对于符合本次注册条件但因故无法参加的单位,请务必于10月10日前向武昌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309室递交书面申请进行确认。
联系电话:027-87131867(区教育局教师工作科)
武汉市武昌区教育局
2025年9月29日
附件:
0.材料装袋封面
附件1.鄂教师〔2015〕6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附件2.省教师资格管理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试点工作的通知
附件3.2025年武昌区教师资格注册情况统计表
附件4.2025年武昌区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人员情况花名册
附件5.2025年应注册但未报名人员花名册
附件6.2025年已报名但不符合注册条件人员花名册
附件7.师德考核、年度考核证明材料
附件8.学校确认公示及公示照片(参考格式)
附件9.教师资格定期注册申请人使用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