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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关于规范水电气行业计量和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

  • 2025-04-23 17:40
  • 来源: 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各供水、供电、供气经营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武昌区水电气行业计量管理和价格收费行为,维护市场公平秩序,切实保障企业和群众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法规,现就相关事项提醒告诫如下:

一、强化水电气民用“三表”计量管理

1.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民用“三表”生产企业要依法获得型式批准,配备与生产民用“三表”相适应的人员和仪器设备,规范开展出厂检验,确保生产的计量器具符合计量技术规范要求。民用“三表”公用企业要完善计量管理制度,不采购未经型式批准的民用“三表”,对在用计量器具的产品信息、检定、安装和使用时间、到期轮换等情况进行登记造册,按规定在安装使用前送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定期开展计量器具自查,有序推进计量器具到期轮换,做好轮换前信息报送、政策解读、舆情应对预案等工作;鼓励推广使用具备数据远传功能、在线监测功能的智能民用“三表”。

2.加强宣传引导,增强社会大众参与。民用“三表”公用企业可不定期开展计量科普宣传,通过线上、线下等渠道向群众宣传民用“三表”计量知识,收集群众对于水电气计量的意见和建议,引导群众提升自我维权的意识和能力,对用户提出的计量异议,应及时核查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二、严格落实国家水电气价格政策

1.规范收费行为。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对居民用户应抄表到户、服务到户,严格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向居民用户收取水电气费用。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暂未直抄到户的居民用户,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水电气费用中加收其他费用。对具备表计条件的居民用户,应按照政府规定的销售价格执行;对不具备表计条件的居民用户,水电气费用应由居民用户公平分摊。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水电气费用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2.加强价格公示,增加收费透明度。经营者应在营业场所、官方网站等显著位置公示相关收费信息,明确收费项目和标准,增强收费透明度。严禁以强制服务、捆绑收费等形式收取不合理费用。严禁经营单位在标价之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各经营单位需立即对照上述要求开展全面自查自纠,主动整改不规范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并向社会予以公示。

欢迎社会各界共同监督,若发现水电气行业计量、价格违法行为,请拨打12315进行投诉举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依法处理,切实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广大市民的合法权益。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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