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武昌区享君生鲜超市经营的上海青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4月12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洁源检测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上海青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毒死蜱项目实测值0.072mg/kg,标准指标≤0.02mg/kg,不符合 GB 23200.113-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4年5月15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抽检批次的上海青。经查,上述抽检批次的上海青是当事人于2024年4月11日从武汉市黄陂区遥盛蔬菜商行(已将案件线索移送至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购进的上海青,数量1件,重量16.72公斤,金额71元,用于销售。经微信平台“快检服务云平台”显示,2024年4月7日,四季美农贸城果蔬市场的B120摊位销售的上海青,其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为合格。因系统更新不及时,“快检服务云平台”显示的摊位B120为武汉市黄陂区四季美熊老二蔬菜商行(已注销),实际摊位B120为供货商武汉市黄陂区遥盛蔬菜商行的经营场所。当事人保留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武汉市四季美农贸城合裕蔬菜批发商行结算单(编号0014099)、“快检服务云平台”检测结果等信息。上述上海青购进后于4月12日以售价7元/公斤作为上海青对外销售,该批次上海青当天全部销售完毕,数量共计16.72公斤,共计销售117.1元,违法所得117.1元。另查明,当事人收到抽检不合格报告后于2024年5月16日在店门口张贴该抽检批次上海青的召回公告,截止到2024年6月7日召回数量为0。当事人在购进上述上海青时,查验了供货商的经营资质和检验合格证明等资料,且保留供货商的送货凭证,履行了进货查验义务。
(三)风险控制情况: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义务,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从源头严把商品的质量关,严格管控供应商资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门店食品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尽最大努力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