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武昌区进正生鲜超市经营的泥鳅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1年9月3日,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对位于武汉市武昌区倒口湖三期储备土地部门地块江盛西路停车场内的武汉市武昌区进正生鲜超市经营的泥鳅进行食品安全抽检,抽样单编号:NCP21420106484300995。2021年9月29日,湖北省阿克瑞德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发布《检验报告》№:ACWH01-2109W2T1024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1年9月30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将《检验报告》№:ACWH01-2109W2T10242送达给武汉市武昌区进正生鲜超市,当事人对检验结论无异议,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复检申请。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销售抽检不合格的泥鳅进行了现场核查,执法人员在店内经营、储存场所未发现有与抽检样品同批次的泥鳅销售,当事人现场提供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者沈鹏的身份证、抽检不合格泥鳅的进货凭证、供货商资质等证明材料。经查,当事人销售的不合格泥鳅系2021年9月3日从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购进,购进价格14元/kg、数量5kg,供货者为武汉市洪山区渔源商行(经营者:王亚运,经营场所:武汉市洪山区白沙洲农副产品大市场水产发货8区12号,拟移送),购回后在经营场所零售,零售价格23.6元/kg,并于抽检当日售完(含抽检样品),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泥鳅货值金额118元。
另查明,当事人购进上述不合格泥鳅已查验供货者的资质证明文件、留存了进货凭证、泥鳅检测报告单,获悉销售的泥鳅不合格后,立即张贴召回公告主动召回,召回期间无消费者前来退货。
(三)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该单位负责人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加强对所销售商品全过程安全监督管理,以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