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将申报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年11月12日-2025年11月18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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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机构名称 |
设置人 |
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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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 性质 |
选址 |
总投资
(万元) |
拟设科室 |
床 位
(牙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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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武汉小忠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 |
武汉小忠丽格医疗美容门诊部 |
营 利 性 |
武昌区和平大道621号11栋/单元3楼商1-1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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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美容科(美容外科;美容皮肤科、美容牙科、美容中医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 |
0(2) |
(备注:该医疗机构申报更址,按执业登记程序办理。)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社会类审批科
电话:027-88922775
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邮政编码:430060
二○二五年十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