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盲道存在被占用、破损、铺设不规范等问题以及利用现代科技辅助盲人出行的建议,我局组织市政、交通、执法等部门以及区交管部门共同研究,形成意见如下:
一、重新评估盲道必要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无障碍环境建设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城市主要道路人行道,应当按照国家标准设施盲道,因此盲道目前仍有存在必要性。针对现有道路盲道破损、缺失等问题,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将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及时修复问题点位;针对新建未移交道路,加强与区住更局以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部门的沟通,督促相关单位严格按照标准设置盲道,对于盲道破损点位及时维修,保证盲道完好。
二、加强公共交通的无障碍服务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监督指导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据市交通运输局公共交通处、客运事业发展中心工作人员反馈,市交通运输局协调市残联等部门,曾多次就推动公交无障碍化开展讨论研究。因整体需求频次不高、部分时段公交车辆集中到站站台语音难以播报、公交车辆已安装语音播报等原因,讨论认为在公交站点增设专业人工指引、增设语音播报系统等建议暂可行性不高。
我局配合市局在公交无障碍化方面已开展如下工作:一是提升公交车辆配置,逐步提高配置有低地板、低入口、宽通道,以及设置有轮椅区和无障碍翻板的无障碍车辆比例。二是加强从业人员服务,对公交驾驶员开展“扶一把”“帮一下”“等一会” 等关爱残疾人的培训教育,加强对残障人士和弱势群体的关爱。三是强化社会责任落实,推行残疾人免费乘坐公交政策,多重渠道开展助残扶弱宣传,打造811路、315路等多条敬老专线。市交通运输局也将继续通过更新公交车辆、协调推广电子播报站亭等措施提高无障碍服务能力。我局也将继续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相关工作。
三、利用现代科技提供辅助
目前武汉市政府正在针对路口信号灯增设语音提示事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试点推广,武昌辖区已在和平大道才华街路口红绿灯处设置有语音提示,但周边居民反映噪音扰民情况比较突出,下一步市交管局将根据各区试点情况,逐步推广。
四、提高公众意识和法律责任
针对违规占用盲道问题,一是联合街道执法中心加大巡查力度,对占用盲道的流动摊贩进行整治,对摊贩与门店商户进行宣传教育。二是针对共享单车占用盲道的情形,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对共享单车经营公司进行及时调度,组织开展整治,要求单车企业及时清理占用盲道的共享单车。同时督促单车企业通过GPS划定盲道周边为禁停区,违停车辆无法锁车。
五、优化城市规划和设计
根据“四同步”要求,武昌区交通大队在道路建设规划阶段,倡导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三权分离,各行其道,减少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之间的交织,保障行人、非机动车的通行安全。近年来,为提高市民出行舒适度,解决老年人以及残障人士出行难题,武昌区城管局在人行道降坡工作上持续发力,累计完成中南路、洪山路、临江大道等道路人行道缘石坡道“零高差”改造1000余处。
下一步,武昌区城管执法局将加强城市道路人行道维护管理及巡查执法工作,保障道路畅通及出行安全,为盲人等残障人士营造良好的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