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Ai政务问答
名  称: 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1-54736
公开日期: 2021年08月26日 公开方式: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对区政协十四届五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



预付卡消费是由经营者先收取消费者资金,发放预付消费卡或记账后再分次消费的一种消费方式。这种消费方式为消费者带来更实惠和更方便快捷等好处,但也加大了消费者的消费风险。近年来,健身等预付卡消费投诉成为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一道难题。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在探索构建健身等预付卡消费投诉受理、行政调解等工作机制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加强预付费卡消费保护工作宣传、增强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去年以来,我局处理健身、美容美发、教育培训等预付卡消费投诉近4000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60余万元。

从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来看,预付卡消费的监管主要由政府牵头,多个部门共同监管。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明确了税务部门、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商务部门对单(多)用途预付卡预付的监管职责。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强有力的法律体系。2012年,商务部出台了《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各发行单用途预付卡的经营单位需要到商务主管部门进行申报、备案并建立企业资金存管制度,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该《办法》强制力有限,且只适合“品牌”、“规模”、“集团”三类法人发卡企业,导致很多无备案、无存管、无监管“三无”发卡企业大量存在,一些经营者诚信缺失的行为难以得到有效约束,致使预付卡销售处于无序状态,也处于监管盲区。目前还没有法律法规对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企业发卡行为予以规制。

预付卡消费作为一种新型消费模式,在拉动消费、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不可避免地存在一系列问题,从而损害消费者权益,加强预付卡消费监管,势在必行。因此,需要对预付卡消费进行有效的法律规制,从立法、执法、司法角度规范预付卡的发行与使用,充分保证消费者在预付卡消费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同时从社会角度加强预付卡企业的自律规范与增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为有效加强预付卡工作的监管,规范发卡行为,减少和避免消费者合法权益受到伤害,鉴于职能,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完善预付卡发行监管制度

认真总结在预付卡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科学合理界定各业态的业务边界及准入条件,落实监管责任,明确风险底线,报请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借鉴上海市人大制定《上海市单用途预付消费卡管理规定》的立法经验,通过地方立法,制定符合武汉市实际情况的预付卡管理规定:一是突破现有的多头管理的监管体制,明确规定由市场监管部门对预付卡经营行为实行统一管理;二是确定科学合理的审核标准,主要对申请备案经营者的资质、经营效益和商业信誉进行审查,并明确规定一定期限、符合条件的才予以备案,不符合条件的则退回材料,并禁止开展预付卡经营活动三是健全预付资金安全体系。在经营者进行备案之后,还不能开展预付费交易,也不能直接发行预付费消费卡,还应当交纳保证金或提供第三方担保,才能开展预付费交易,发行预付费消费卡。对于保证金或第三方担保制度,可以规定如下:1、针对经营者自身发行的,必须交纳保证金或提供担保。经营者在获得备案后,必须向资金监管方交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方可开展预付费交易;2、由银行监管保证金。负责保证金监管的银行不得作为委托第三方,也不得为发行主体提供担保;3、建立预付费交易的风险救济基金,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降低经营者的经营风险;四是规范收费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和资产管理规定,收费时段与健身安排等消费行为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二、加强部门联动和分类处置

积极协调,逐步建立由商务、教育、公安、税务、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执法部门所组成的各负其责、沟通协调、通力配合和齐抓共管的长效联动监管机制,及时对预付卡消费纠纷进行分类处置,各司其职:该备案的,进行备案;该调解的,做好深入细致的调解工作;对于无法联系上经营者的预付卡消费投诉,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将市场经营主体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外公示;涉嫌诈骗的商家以及恶意卷款跑路的经营者,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将犯罪分子绳之以法。

三、加大预付费恶性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虽没有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的监管职责,但我局仍将承担起预付卡纠纷在内的系列维权重任,主动为民解忧。强化预付卡管理和检查力度,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举报一件查办一件,做到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同时,要求各单位在认真处理消费纠纷同时,对利用虚假宣传、霸王条款、乱收费用等欺诈消费者违法行为予以打击。杜绝重调解、轻查处的现象,从而规范预付卡经营行为,营造放心消费环境。

四、设立信息披露和信用评价制度

为使预付费经营的信息更加透明,经营者必须事先提供预付费章程,可通过网站、营业网点等渠道,向预付方披露预付费后消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等基本信息。同时,还必须向预付方提供各种查询渠道,帮助查询余额与交易信息等内容。使得预付方对相关信息可以较为清晰的查询到,更好的使用管理好自己的预付费。我局将为预付费商户建立信用档案,把曾有诈骗行为或消费者投诉较多的商户也纳入“黑名单”中,定期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将预付费经营主体的违法违规行为置于整个社会监督之下。

五、加大宣传工作力度,提高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我局在积极查处各类预付费违规违法行为同时,将加强新闻媒体的宣传报道,通报典型案例,不断扩大预付费常识的覆盖面、知晓率和影响力,提高民众自我防范意识和抵制非法行为的能力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与能力。首先,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面对预付费消费带来的便捷与优惠,积极引导消费者养成理性的消费观,充分考虑需求、经济、风险的情况下办理预付卡。其次,引导选择低风险预付费。通过有效宣传,指导消费者在预消费前,考察经营者的商业信誉、经营规模、经营状况、产品的售后服务等,选择信用良好、规模经营的经营者,以最大限度保证资金安全。最后,引导消费者提高维权意识。在宣传中,注意提醒消费者在办理预付费时,尽量与经营者签订书面协议,并且保存相关证据,在权益受损无法与经营者达成一致时,可以向当地消费者保护机构投诉,在具有充分证据的情况下,也可以寻求司法救助。

六、认真履职,用“店小二精神”服务企业

2020年3月,武汉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武汉市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稳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从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着力降低企业成本、强化金融支持力度和提升服务企业水平等4个方面,建立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资金、给予企业贴息支持、减免企业社会保险、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优化融资应急资金等一系列支持扶持政策举措,在严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着力帮助企业渡过难关、平稳发展。

我局履职尽责,认真贯彻执行复工复产相关政策,积极帮助企业房屋租金享受“三免六减半”的优惠政策,以优良的服务稳定企业信心。同时加强价格监管,降低企业成本,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开展供水、供电、供气公用事业收费检查。检查、督促武昌辖区水、电、气专营企业落实并执行疫情期间国家价格优惠政策,主动公示优惠政策、办理流程。截止目前,武汉水务集团武昌营业部办理水价优惠、污水处理费减免计379笔,减免水费(含污水处理费)共计734490.57元;武汉供电公司武昌客服分中心(武昌营业班)电价优惠涉及一般工商业用电用户2003户,优惠电费共计3053.49万元;武钢江南中燃燃气(武汉)有限公司向58家工商业用气用户优惠减免燃气费共计851264.56元。

健身协会作为社会组织,是体育行政部门的重要补充,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经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报民政部门批准方可成立。我局拟将相关单位成立健身协会的意愿向区文体局通报,引导其在业务主管部门指导下成立行业协会并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开展行业自律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在行业内部引导主体作用,服务社会回报社会。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