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深入推动“红色物业”可持续发展,必须按照“共同缔造”理念重构老旧小区的治理生态的建议。
一是坚持把“共同缔造”理念融入改造过程。老旧小区改造中,区房管局一直在践行“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广泛征求多方意见,落实决策共谋。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征求群众意见,上门发放“一信二表”(致居民朋友们的一封信、老旧小区改造意见调查表、老旧小区公共区域改造调查表),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参与率。围绕“要不要改”“改什么”“怎么改”等核心问题,推动群众与街道、社区、物业公司等单位开展座谈讨论拟定改造方案。改造方案基本确定后,组织规划、园林、水务、建设、城管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对小区的基础设施短板、功能提升给予专业化的意见。同时,加强与原产权单位沟通,引导原产权单位通过让渡资源、直接出资等方式参与小区改造,如动员中南建筑设计院、省农业银行等原产权单位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
二是党建引领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各物业企业根据党员人数通过采取单独建、联合建等方式成立党支部,推进物业行业基层党组织全覆盖,织密红色网络;结合小区实际,推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聘请街道社区“两委”成员担任物业企业义务质量总监,定期开展物业服务监督检查,推荐物业企业负责人兼任社区“两委”委员,主动参与和承担党组织分派的工作任务,推动社区工作与物业服务有效融合,共建共治,合力下好基层治理“一盘棋”,打通联系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百米”。
三是深化“三方联动”机制。落实街道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三方联动”服务机制。在街道和社区党组织的统一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各负其责、协调联动,形成服务居民群众的服务体系。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推动解决小区停车难、消防安全隐患、加装电梯等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及时有效化解居民间的各类矛盾纠纷。
二、关于强化老旧小区功能提升,构建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建议。
一是强化小区功能提升。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共同缔造推动老旧小区建管运治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到老旧小区的共建共治共享。纳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将修缮闲置用房作为物业用房,建设停车位、充电桩、道闸、安防监控等,为后期引进专业化物业参与小区治理奠定基础。鼓励各街道将老旧小区周边的道路清扫、园林绿化等任务,统筹考虑交给物业企业。如中南路街梅苑小区,通过拆违改造,拓宽公共空间,新增停车位168个。
二是提升老旧小区居民交纳物业管理费的意识。街道、社区指导物业服务企业,根据老旧小区实际、居民意愿以及物业服务成本等因素,按照《武汉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合理确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依法依规签订物业合同,并进行公示公开。街道社区党组织发动党员居民带头按时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定期公示老旧小区物业费缴纳情况,并将其纳入社区党员评先评优、社区居民道德评议重要内容,组织网格员、楼栋长、邻里长和其他社区直管党员,协助做好小区环境卫生监管和物业费收缴工作,积极培养居民物业服务缴费习惯。
三、关于创新老旧小区物业运营模式,推动“红色物业”可持续发展的建议。
一是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通知》,鼓励社会资本、专营单位参与改造,明确利用小区内闲置资源增设公共服务设施的,不增收土地价款,暂不办理土地手续等支持政策。税务部门对为社区提供养老、托育、家政等服务的机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并减按90%计入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用于提供社区养老、托育、家政服务的房产、土地,可按现行规定免征契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及依法应当落实的其他税费优惠政策。
二是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制定了《关于深化共同缔造推动老旧小区建管运治一体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鼓励物业公司发挥市场化运作优势,链接餐饮企业、商超零售、门诊药店、网络平台等资源,根据实际需求,拓展家政、维修、房屋中介、快递寄存、幸福食堂、嵌入式养老等增值服务,合理合规利用小区闲置空间打造“社区盒子”,推动老旧小区专业物业实现自我“造血”。
三是区委组织部、区房管局、区民政局制定了《武昌区物业服务企业接管老旧小区考评奖励办法》,鼓励企业建立自我“造血”机制,按照党建工作质效、物业服务质量、社会评价意见、激励持续发展等四个方面制定了考评细则,对老旧小区物业服务情况逐一给出综合考评结果,根据考评结果分类分等级给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资金奖励。对考评结果较差、居民群众意见大的物业服务企业,依法启动退出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