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ocument
Ai政务问答
名  称: 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4-00503
公开日期: 2023年12月29日 公开方式: 有效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5号建议的答复


一、规范药店经营行为,疏导群众紧张情绪

疫情以来,我局不断加强对退热、抗生素、抗病毒、感冒咳嗽等“四类”药品的销售监测。先后采用纸质登记及电子化登记等方式,督促药店对购药人信息进行实名登记并上报,同时还要求药店引导体温超标人员及时进行就医。

特别是疫情防控政策调整之后,我局不断加强科学购用防疫药品、物资的宣传、引导。印制一批《新冠病毒感染居家治疗用药指引》和《新冠病毒感染居家防治可选用药品目录》,分发至武昌区各药店,要求药店在顾客前往购药时发放,提示顾客理性购药,对于紧张药品可采用目录中相同功能主治药品代替,用药谨遵医嘱,不可盲目用药。在做好购药信息、政策传导的同时,为加强科学用药知识的普及宣传,缓解民众紧张情绪,我局积极配合协助区康复热线的宣导工作,疏导指引民众建立科学购用药品、物资的理性心态。

二、加强药品价格监管,维护药品价格秩序

我局不断开展与疫情防控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及防疫用品价格监督检查,督促门店不得捆绑销售,不得哄抬物价,不得以“饥饿营销”激发群众购买欲望,造成哄抢局面。一是向相关经营者送达《关于规范与疫情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及防疫用品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二是约谈总部在武昌辖区的药店负责人,指导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落实稳价要求,力保“货架不空,价格不涨”。三是持续对防疫所涉药品、医疗器械等产品价格进行监测,及时掌握“四类药品”价格变化,为执法监管提供第一手资料。四是成立价格执法检查工作专班,加大市场巡查检查力度,严格按照市局“执法指引”要求,重点排查哄抬价格等重大、典型的价格违法线索。

三、确保药品储备充足,满足群众用药需求

2022125日起,我局及医保局在市级相关主管部门的指导、调度下,努力做好做实药店重点药品、抗原试剂、酒精、体温计等防疫用药械供应和储备情况监管工作。

我局从辖区连锁总部和单体药店出发,特别是加大对采购能力更弱的单体药店关注度,保障物资供应储备。一是加强对辖区连锁总部及单体药店防疫物资购销存及需求统计,每日重点统计企业布洛芬及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的购销存和需求情况,及时上报,争取主管部门调剂支持。二是加强防疫用药械分配、上架销售的监督指导,督促辖区零售连锁总部将调剂所得物资及时分发到各个门店上架销售,并每日上报防疫物资二次分配表,要求合理分配、门店有相应物资供应。同时,督促辖区单体药店及时上报需求并进行物资提货,确保药店布洛芬、抗原检测试剂“两有”。三是紧缺药物拆零销售,我局鼓励武昌区药店将布洛芬片、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品进行拆零销售,部分药店更自发将拆零药品赠送给有需要的顾客,保障群众用药需求。

同时,武昌区医保局不断加强对基层医疗机构和药店的监督指导。一是协助上级部门针对医疗机构新冠治疗药、急救药、麻醉药、常用药等药品加强储备的要求,了解掌握临床需求的药品供应情况,针对性地加强保供。保证解热镇痛、抗病毒、抗菌药、针对呼吸道症状的药物可保障417天左右。二是认真落实市局药品保障相关部署,疫情期间组织力量分片检查定点药店药品储备情况,并督促做好药品储备。

目前,我局主要对药店所售防疫药械质量安全和价格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开展涉疫药品和医疗用品稳价保质专项行动期间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监管工作,以此保障药品质量安全,规范药店价格行为。同时,为应对下一轮疫情,做好防疫药械保障和准备工作,我局将按照各级指挥部要求,建立价格监管预警监测机制,持续定点监测涉疫物资等市场价格变化,及时掌握重要时期市场价格异动情况,为群众用药安全保驾护航。

对于准确判断新冠疫情,增加便民核酸检测点,组织抗原试剂发放等,此项工作将由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根据疫情形势发展,由区卫健部门制定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