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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名  称: 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
文  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3-37346
公开日期: 2023年12月25日 公开方式: 有效
主题分类: 劳动就业

对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26号建议的答复

一、关于打击劳动争议仲裁中“职业碰瓷”行为的问题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立案服务人员、调解员及仲裁员对过度维权、恶意维权的劳动者讲清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合法理性维权。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超出合法范围的诉求坚决予以驳回。

对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我们始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居中裁判、公平公正。劳资双方都是平等主体,双方的权利都应得到尊重,虽然目前社会确实存在认为劳动者处于弱势地位的现象,区人力资源局要求仲调人员在案件处理上要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做好平衡、兼顾双方的权益。

二、关于区人力资源局与区法院之间协调沟通的问题

劳动争议案件采取“一调一裁两审”制,发生劳动争议,首先由区调解组织调解。在调解不成的情况下,由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对劳动争议作出仲裁裁决,当事人若不服仲裁裁决,可以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当事人还不服的,可以上诉至上一级人民法院。即劳动争议仲裁结果并不能作为最终结果,但是调解、仲裁、诉讼,作为解决劳动争议的程序,其目的都是一致的,及时公正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面对当前劳动争议纠纷多发且情况复杂的趋势,区人力资源局与区人民法院共同就劳动争议案件仲裁与审判协作签署了《工作协作备忘录》。通过建立信息交流、工作研讨、学习观摩等机制,共同开展劳动争议类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学习研讨,特别是及时互通企业和职工普遍关心的劳动时间计算、劳动报酬等裁审信息,提高调解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促进仲裁调解、诉前调解的相互衔接,达到诉裁调解与社会大调解机制的有机融合。

三、关于有效解决“职业碰瓷”,引导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的问题

一是强化普法服务,引导劳动者合法合理维权。在预防阶段,仲裁人员通过参加公共法律服务活动及招聘会等向劳动者提供法律咨询,帮助劳动者厘清“劳动维权”和“职业碰瓷”概念,营造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在立案阶段,立案人员及时甄别“碰瓷式”劳动者,有针对性地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引导合法理性维权。

区劳动监察大队结合“法律下基层”普法宣传活动、日常巡查走访、劳动用工书面审查等时机,广泛向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宣传《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引导劳动者正确看待劳动监察及劳动仲裁等维权方式,应理性合法维权,而不是利用企业的管理漏洞进行“碰瓷式”维权。

二是强化执法服务,引导企业和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区劳动监察大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劳动用工检查专项行动,重点检查企业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会保险缴纳等情况。针对部分企业存在劳动合同签订不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度不完善等问题,督促其整改完善,并告知企业应增强防范意识,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做好人事管理,制定合理完善的规章制度,特别是需要做好合同签订、社保缴纳及加班审批制度等方面的制度制定,规避因管理漏洞出现的“职业碰瓷”风险。

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持续开展“百名仲裁员服务千家企业”活动,举办人力资源法律实务培训,发放仲裁建议书等方式,指导企业规范用工行为,提醒企业完善用工规章管理制度,提高企业通过内部协商机制自主解决劳动争议的能力,从源头上预防“碰瓷式”劳动者恶意维权行为,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

三是强化平等协商,构建和谐健康劳动关系。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人事争议源头预防的同时,还积极引导支持用人单位与职工通过协商解决劳动人事争议。2022年武昌区劳动争议调解结案达2677件,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解决机制逐步完善,调解基础性作用充分发挥,仲裁制度优势显著增强。下一步,区人力资源局将进一步探索“人资+工会+法院+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相互协调、有序衔接的劳动人事争议多元调解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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