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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武昌区关于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 问题(序号1)整改情况的公示

  • 2024-12-26 11:32
  • 来源: 市生态环境局武昌区分局

一、反馈问题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指出,新发展理念树得不够牢。面对新形势新要求,一些领导干部保持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不足,对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认识不够深入,个别地方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未充分考虑本地生态底线和项目自身情况,导致项目未通过环评审批。少数领导干部认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过于频繁,发现的问题大多是之前未完成整改的存量问题,在推进整改中有疲沓和躺平思想。个别地方在工作中存在观望和畏难情绪,主动发现和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积极性不高。

二、整改目标

《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提出,坚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生态环境保护政治站位。压紧压实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不断增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定力。

三、整改措施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美丽湖北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定期听取生态环境工作汇报,研究涉及生态环境的重点工作和重要事项,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及网络培训教学内容,组织举办专题培训班次,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三)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落实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将大气、水、耕地等资源环境指标作为考核内容,纳入绩效管理综合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一票否决”制,激发全市各级干部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主动性。加大存量问题整改销号和增量问题发现解决力度,对工作推进不力、监管不严、失职渎职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四)坚持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聚焦智能产业、节能环保等重点领域开展绿色招商,注重引进科技含量高、市场前景广、发展潜力大的绿色项目,做好招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引导绿色产业集聚,推动产业绿色发展,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

四、整改情况

(一)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全区各级党委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全国、省、市、区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美丽湖北建设为统领,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多次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论述讲话、中央和省委有关会议精神及相关典型案例通报,听取我区生态环境报告工作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我区配合保障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有关工作。

加强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教育。将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并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及网络培训教学内容2023年第一期区管班干部进修班开展现场教学、视频教学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23年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班中,通过案例教学:从紫阳湖水质改善案例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互动的方式引导学员深入学习思考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如何在基层落地生根、贯彻落实。

(三)严格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将生态文明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全区绩效目标体系,作为各街道、部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板块的重要内容。强化目标过程管理,指导指标牵头部门及时就指标推进情况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反馈至各责任部门,推动生态环保工作高效落实。严格执行生态环保“一票否决”的规定,在年度考核中,充分征求环保部门意见,出现相关“一票否决”情形的,取消全区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

坚持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重点聚焦碳金融集聚区建设,印发《武昌区推进低碳应用场景建设工作方案》,并面向全区征集谋划低碳应用场景建设,加速气候投融资综合服务平台搭建和平台项目库建设课题中期评估组建武昌区中北路低碳产业示范街区创建工作专班,开展低碳机关、低碳园区、低碳楼宇、低碳校园、低碳社区、低碳企业和其他低碳应用场景不断提升武昌区现代产业体系的“含新量”“含绿量”,高质量推进产业绿色发展。在招商引资过程中制定了项目全流程管理机制,从产业布局、投资规模、用地情况、环境保护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研判,评估合格方能准入。2024年签约项目主要涉及金融服务、商贸物流、商业地产、数字经济、双碳经济、生命健康等方面坚决杜绝引进不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项目。

现将该整改任务的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1226-202519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27-88936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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