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武环督改文〔2024〕1号)要求,现将武汉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序号3)问题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在城市规划中未充分考虑城市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由于局部规划不尽合理,导致“先厂后房”和“先路后房”等情况产生,引发矛盾纠纷;本次督察期间,东湖高新区美的云筑小区旁高铁噪音问题、经开区金地兰亭小区旁平鄂煤炭有限公司粉尘噪声问题、汉阳锅顶山垃圾焚烧厂异味问题等,群众多次重复投诉。
二、整改目标
在城市规划中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增强城市规划科学性,提高生产生活生态融合水平,构建城市高质量发展空间格局。
三、整改措施
严格规划管控。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刚性管控和约束,确保生态空间面积不减、功能不降、性质不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协同推进城市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
根据武汉市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一张图)武昌区有两处生态保护红线,分别为平湖门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约82公顷,余家头水厂水源地一级保护区,面积约120公顷。严格落实相关管控要求,未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审批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确保生态保护红线不被破坏。
(二)着力落实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要求
充分做好国土空间土地用途管制与基本生态控制线的衔接,科学平衡开发与保护的关系,优化巩固武昌区生态保护格局。根据生态环境功能定位与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要求,精准科学实施差异化管控,推动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推动生态禀赋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2024年全市启动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工作,武昌区积极响应迅速组织工作专班,与市资建局充分对接,开展基本生态控制线优化方案研究工作。按照守底线、保发展,依据全市“三区三线”划定成果和《武汉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条例》,在不突破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尊重历史和事实,合理提出优化调整建议。收集武昌区政府申报多个申报项目,经多轮讨论研究,形成武昌区优化区级生态控制线方案。
(三)严格保障城市生活环境安全
严格执行《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强化居住区选址的安全性和适宜性,尽量避免靠近交通干道、工业区、市政设施等潜在污染源。在2024年组织编制的《主城区A0801、A0902、A1103、A1104 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导则》中,向市生态环境局征求了意见,并严格予以落实。
(四)扎实开展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长江大保护”任务部署要求,统筹武昌区山、水、林、湖系统治理,提升国土空间生态品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按照省、市相关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今年组织开展了武昌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工作。该规划主要为统筹山、水、林等要素的系统修复,推动生态资源价值转化,积极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以系统解决核心生态问题为导向,通过“巩固山水主轴、超大公园群、绿色家园、四水共治”四大策略,系统性的改善武昌区生态情况,构建“两核、两轴、一环、六廊、六单元”的生态空间格局。科学布局和分时序组织实施重点“生态+”项目,提升国土空间生态品质,深度联动优势资源和城市更新潜力项目,促进消费提升和土地增值,为武昌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生态安全保障和基础。
(五)形成部门联动机制
按照《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持续优化环评审批服务巩固提升源头预防效能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加大总量指标要素保障力度等措施。建立部门的协调机制,及时掌握入驻企业的基本信息,聚焦重点项目,对重点项目提前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建设单位、环评机构召开碰头会,对项目符合性、环境可行性进行深入分析,为重大项目提供精准咨询服务。
五、验收结论
市资建局已于12月13日组织市直有关部门、专家对省环保督察反馈序号3“先厂后房”“先路后房”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验收,并获通过。现将该项工作整改验收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5年1月3日—2025年1月16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8933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