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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城市发展

  • 2025-08-06 15:50
  • 来源: 区档案馆

2024年,武昌区基础设施投资完成73.47亿元,同比增幅54.41%。建成19条微循环道路;建成75个停车点位,完成新增停车泊位17087个(含配建),其中建成公共停车场44个点位9719个泊位(含临时)。续建电力通道8.4公里,完成3.82平方公里海绵城市建设。全区城市更新及房屋征收任务报送完成34.49万平方米,其中改造更新9.5万平方米、拆除更新24.99万平方米。白沙科创片、华中音乐谷等5大城市更新单元规划稳定成型。高效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全区完成土地供应21宗。湖北大学危旧改项目作为全市首批危旧改项目正式启动。老旧小区改造新开工75个、完工51个,惠及群众1.7万户,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900户;23个小区落地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推动加装电梯审批步骤减半、收费标准降低,全年加装电梯121部、占全市30%。清扫面积1718.76万平方米,垃圾清运量1272.46吨/日。累计开展44次清洁家园周末大扫除活动,出动车辆9682车次,人员449374人次,清理各类垃圾13377.87吨。新建绿道3千米,林荫路8千米,绿地10公顷,改建绿地3.6公顷。提升改造口袋公园1个,新建口袋公园7个。

文化  2024年,武昌区共有区属文化事业机构3个,其中文化馆1个,图书馆1个,文物和非遗中心1个;藏书50万余册;从业人员33人:其中文化馆16人,图书馆11人,文物和非遗中心6人。全年开展大型群众文化活动48次。在市级以上群众文化获奖情况:省级1项,市级12项。有文物保护单位110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0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9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1处。非遗项目共计82项,其中国家级2项,市级27项,区级53项。文化市场管理稽查覆盖率达100%。

旅游 2024年,武昌区文旅产业多元发展,有序推进国家级文旅融合示范区建设,长江文创园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推出昙华林城墙灯光秀等文旅新项目,2024年接待游客超5000万人次,实现旅游收入500亿元,均保持全市第一,位列旅游综合竞争力百强区全国第五、中部第一,武昌旅游从“重大节庆火”走向“全年常态火”。

体育 2024年,武昌区共开展大型群众性体育活动9次,参加活动人数1万人。体育人口达到60万人,占全区人口总数的48%。组队参加市级以上体育竞赛300人次,获省市金牌25枚。全年共安装器材707件,其中新增器材60件,更换器材647件,投放少儿无动力设施3处;新建、改建3处运动场地,分别为门球场1处,乒乓球场1处,瑜伽训练场1处;铺装EPDM颗粒809.6平方米、人造草1180平方米、室内运动地胶126平方米。

卫生  2024年,武昌区共有医疗卫生机构592个,其中医院47家,其中:三级医院16家(公立医院9家、非公7家),二级医院15家(公立医院3家、非公12家),一级医院14家(公立医院4家、非公10家),省批未定级医院2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9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9家。有卫生技术人员24057万人,医院病床17877张。平均每千常住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7.83人,拥有医院病床14.21张。全年辖区甲类传染病发病数0例,死亡0例。乙类传染病发病总数7495例,死亡12例。发病率前三位的疾病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乙肝、百日咳。

民生保障2024年,武昌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4236元,比上年增长4.1%。人均消费支出49202元,增长3.6%。参加养老保险单位2.4万户,比上年增长4.35%;养老保险参保80.02万人,增加6.40%,在参加养老保险的人数中,在职职工61.02万人,离退休人员19.00万人,个体流动人员11.18万人。发放养老金91.04亿元。参加医疗保险的单位2.62万户,比上年增加0.14万户,参加医疗保险105.45万人,减少7.5万人。参加失业保险单位2.4万户,比上年增加0.1万户,参加失业保险35.9万人,减少2.07万人。参加工伤保险单位2.4万户,比上年增加0.1万户,参加工伤保险53.30万人,增加3.75万人。参加生育保险单位2.65万户,比上年增加0.17万户,参加生育保险42.3万人,减少8万人。全年城市居民享受低保4248人,增加198人。发放保障金5598.3万元,增长11.19%。

生态建设  2024年,武昌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76.7%,同比上升2.1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34.8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5.4%,在全市国控点中排名第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2天,同比减少2天。全区河流湖泊水质稳定达标且保持优良水平,长江武昌段水质达到Ⅱ类,四美塘、内沙湖为Ⅱ类,外沙湖、紫阳湖、晒湖、水果湖为Ⅲ类,巡司河武昌段武泰闸断面达Ⅲ类,余家头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达Ⅱ类,均满足或优于水环境功能区类别标准。全区声环境质量总体稳定达标,2类功能区测点昼间等效声级52dB(A)、夜间等效声级47dB(A),达标率100%;4类功能区测点昼间等效声级59dB(A),夜间等效声级58dB(A),达标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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