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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 2026-03-31 10:10
  • 来源: 武汉市武昌区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的精心指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优化国土空间格局、促进绿色低碳发展、维护资源资产权益”的工作定位,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并将法治理念贯穿于自然资源调查、确权登记、规划审批、开发利用、生态修复及城乡建设管理的全过程。现将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审批服务提质增效。审批事项实现全程网办,竣工阶段推行联合验收,平均用时缩短至12个工作日,全年核发一书三证78件;创新分期核发工规,大幅缩短项目审批时限;核发规划设计条件44项,保障了昙华林、西城壕、武昌滨江等重点片区开发;支持江南实业项目78天内完成拿地到发证,仅用时1天支持核发了武船片12条支路工程的白板条件,跑出武昌速度

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全年核发不动产权属证明、证书超5万件,按时办结率100%;稳妥化解怡景苑、江尚天地等项目登记难问题;推进华天明珠紫阳府、融创壹号院K6地块等9个保交楼(房)项目化解销号。

(二) 健全依法行政体系,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完善决策机制。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涉及国土空间规划项目等事项,均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2025年,共对11项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法律顾问参与各类涉法事务60次。

强化规范性文件管理。对局内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清理,废止不适应当前发展要求的文件,积极参与市局文件修订,确保政策的统一性、时效性和合法性。

(三)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点领域监管成效显著。

强化规划建设监管。加大城乡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对建设工程是否按规划许可内容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管。2025年,开展批后项目监管巡查241次,规划放验线77项,规划条件核实86项,配合城市综合管理部门查处违法建设行为105起,有效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加强地质灾害监管及防治。组织编制武昌区《2025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完成凤凰山北坡不稳定斜坡地质安全隐患治理;全年开展隐患点巡查150次、应急调查15次,未发生安全事故。   

强化质量安全监管系统排查整改隐患,重大事故隐患销号率100%;受理并规范完成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及备案;建立电梯加装互联网+质量监督机制,形成检测、预警、监督闭环。

(四)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2025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5件,应诉行政诉讼案件8件,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尊重并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和复议决定。

源头化解信访矛盾。依托“不动产登记难”“涉企行政执法”等信访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领导包案、科室负责、专人跟进”机制。2025年共受理信访事项9958件,按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稳步提升。

(五)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夯实法治建设根基

开展全员法治培训。建立“会前学法”常态化机制,全年组织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6次。举办自然资源法规等专题法治讲座2场,重点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

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结合“4·22”世界地球日、“6·25”全国土地日、“8·29”测绘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深入社区、企业开展普法宣传活动3场,发放宣传资料100余份,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局法治政府建设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执法力量与专业性有待加强。面对当前违法建设查处的高标准严要求,区局的执法人员数量和法律素养仍需进一步提升。

历史遗留问题化解难度大。部分涉及土地权属、规划调整的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成因复杂,化解难度较大,依法行政与维护群众权益之间需要更精细的平衡。

数字化赋能法治建设需深化。虽然推行了“互联网+监管”数字执法模式,但在数据共享、跨部门协同监管方面仍需打通壁垒,实现更高水平的智慧监管。

三、2026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安排

2026年,我局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环节、优流程、压时限,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二)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完善内部层级监督,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和社会舆论监督。

    (三)深入化解矛盾纠纷。健全行政裁决制度,探索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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