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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 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

  • 2024-12-09 09:17
  • 来源: 中华路街

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文件

武民办〔2024〕3号

市民政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工作的通知

各区民政局、功能区社会事务局(城乡工作处、社会事业局):

2024年,省政府将市、县两级城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纳入湖北十大民生项目。按照《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年全省老年助餐服务提质扩面的通知》要求,确保民生项目落地见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4年全市建成老年食堂21家、老年助餐点193家、“老年餐桌”29家,新开放养老机构食堂20家,预计助餐服务新增覆

盖社区438个。

二、建设标准

(一)幸福食堂。原则上就餐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集中供餐能力不少于50人/餐。

(二)老年助餐点(老年餐桌)。原则上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集中供餐能力不少于10人/餐。依托有资质、有信誉、有爱心的大中型餐馆服务场所设置“老年餐桌”,为老年人提供价格优惠、品种多样的老年餐。

(三)助餐服务场所。公办养老机构应率先全面开放老年助餐服务功能,积极引导民办养老机构为周边老年人提供订餐、堂食、送餐等服务。鼓励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向老年人开放,为老年人提供膳食加工配制、外送及集中用餐服务。

三、支持持续性运营

建立“个人出一点、企业让一点、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的多元筹资机制,支持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合作共建、委托开办等方式,积极引进社会餐饮企业、物业服务企业等市场主体,采取中央厨房集体配送、社区食堂、云上平台订餐送餐、流动餐车等形式开展助餐服务。对符合条件的老年助餐服务机构,按规定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老年助餐服务工作,深化共同缔造理念,坚持群众主体,发动群众共同参与,把发展老年助餐服务作为为民办实事和保障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系统谋划,精心实施。同时,要明确专人负责,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检查,及时指导和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确保进度和效果,推动年度目标任务按期圆满完成。

(二)明确进度安排。各区要把握时间节点,落实项目进展月报告制度,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进展情况。3月底前,各区要摸清本辖区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助餐服务资源供给等情况,明确2024年度老年助餐提质扩面项目点位;4月中旬前,要按照年度计划组织开展项目建设;10月底前,要会同区级财政部门研究出台老年助餐服务补贴政策,明确老年人享受助餐服务补贴的范围、方式、标准,并对老年助餐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验收。省民政厅、市民政局将按一定比例对各区老年助餐建设项目进行实地抽查,同时依托省养老服务平台,对全市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达标情况进行查验。

(三)加强综合监管。各区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完善老年助餐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监督考核、应急处置、责任追究等制度。要会同市场监管等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等向社会公布老年人助餐服务企业(法人),以区为单位统一悬挂老年助餐机构标识,向属地税务部门推送老年助餐服务经营主体名单。要加大“双

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确保老年助餐服务质量。

附件:2024年全市老年助餐提质扩面进度表

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5日

武汉市民政局办公室

2024年3月26日印发

附件

2024年全市老年助餐提质扩面进度表

城市中心

社区数

2023年助餐服务覆 盖社区数

2024年城区老年助餐设施建设计划及完成进度

2024年实现市、区中心城区老年助餐服务覆盖率

养老机构开办食堂计划数量

完成个数

建成老年

食堂计划

数量

完成个数

建成“老年餐桌”

点计划数量

完成个数

建成老年

助餐点计

划数量

完成个数

助餐服务

计划新增

覆盖社区

数量

完成个数

武汉市

1523

697

20

21

29

193

438

江岸区

135

59

2

3

5

3

30

江汉区

109

75

0

2

0

7

23

研口区

126

53

0

2

0

41

53

汉阳区

118

16

2

1

0

46

55

武昌区

142

142

0

0

0

0

0

青山区

87

40

1

0

11

0

20

洪山区

186

69

1

2

0

2

54

蔡甸区

50

10

2

2

5

10

20

江夏区

90

22

7

3

3

3

43

东西湖区

133

84

0

1

0

35

35

黄陂区

70

64

0

3

0

3

3

新洲区

46

24

0

0

0

3

5

东湖风景区

17

1

0

0

0

8

8

经开区

62

9

5

2

5

4

28

长江新区

57

9

0

0

0

26

26

东湖高新区

95

20

0

0

0

2

35

—1—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