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治庸办《关于实施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的若干规定》(武治庸办发[2012]40号)文件精神,结合中心工作实际,现就具体落实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认真领会文件精神
各入驻单位及窗口要认真组织学习武治庸办发[2012]40号文件,全面、准确领会文件精神,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人员既要做到人人知晓文件要求,又要严格按文件规定办事,经得起企业、公众的检查、评判。
二、规范制定告知样书
1、为保证行政审批一次性告知制度的有效落实,市治庸办制定了标准规范的《一次性告知书》样本,各单位及窗口要根据告知书样本内容要求,按照“一事一书”(即一个行政审批事项对应一份告知书)的原则,完成本单位所有行政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书样本制作,保证申办人申请时可以及时得到该审批事项的一次性告知书,节省窗口工作人员和申办人的时间。
2、区政务中心根据武治庸办发[2012]40号文件要求制定了与《一次性告知书》相配套的《受理通知书》、《补正告知书》、《不予受理通知书》和《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书样本,各单位及窗口在工作中根据受理事项具体情况按武治庸办发[2012]40号文件要求使用。
3、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书》等样本内容要全面、准确、真实、有效,严禁审批过程中出现超越《一次性告知书》所述审批条件、材料的现象。
4、各单位要认真制定和落实本单位一次性告知制度实施细则。按照“一事一书”要求规范制定的《一次性告知书》等样本电子文档要在中心窗口工作人员电脑中进行安装,保证工作时段均可按申请提供给申办人。
三、按时保质完成任务
各单位及窗口对照武治庸办发[2012]40号文件要求,9月30日前开展单位、窗口自查,制定本单位一次性告知制度实施细则,完成逐个审批事项一次性告知书样本的制定,确保一次性告知制度得到有效落实。
四、严格监督检查
按照市治庸办通知要求,区治庸办、政务中心10月8日-10月17日对各单位、窗口贯彻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将向市治庸办报告。10月17日-11月16日市纪委、市监察局将组织检查组对各项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依规处理。
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二年九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