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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一次性告知表格

  • 2015-11-24 09:57
  • 来源:

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

审批部门

武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人

联系方式

证/书名称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法定30个工作日)

设立(收费)

依据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1、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经营场所,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还应当有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储存设施;

2、从业人员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3、有健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4、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5、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备注:个别条件     

1、从事批发业务的单位,应具备经公安、消防部门批准的专用危险品仓库(自有或租用),所经营的危化品不得存放在业务场所。
2、从事票面业务及零售业务的单位,必须持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与生产(或经营)企业签订的危化品代理协议或委托(授权)经营证书,所代理产品包装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以及产品流向证明文件(如购销合同)

申请

人需

要提

交的

材料

及要

1、《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可在武昌区安监局网站下载);
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新设立)或《工商营业执照》(增项);

3、安全评价报告(需经有资质的单位出具,并在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2个月内提出申请)
4、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复制件);

5、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租用场地、设施经营的还应提供明确安全责任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
6、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主管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专业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经营剧毒品的出示公安部门颁发的培训证;

7、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

8、没有也不租赁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提交票面经营承诺书;  

9、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见受理条件的备注:个别条件)。

★申请人提供的所有复印件、复制件、各种制度性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等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说明:以上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应验原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一切责任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

工作流程

1、受理; 2、现场审查;3、批准发证(不予发证)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邮政编码:430061

监督电话:88921919                                          咨询电话:88936572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gov.cn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由政务中心存留,一份交申请人。

一次性告知书

审批事项名称

烟花爆竹零售

经营许可

项目编号

申请方式

书面申请

审批部门

武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承办人

联系方式

证/书名称

烟花爆竹经营

(零售)许可证

收费标准

不收费

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法定20个工作日)

设立(收费)

依据

1、《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                                                                   2、《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四条。                                                 3、《湖北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第二条

1、零售场所在政府布点规划范围内;                                                  2、负责人和销售人员经过安全知识培训;

3、实行专店、专人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保证安全通道畅通;

4、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其周边15范围内无易燃易爆危险品,其周边50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场所安全条件符合烟花爆竹管理要求;

5、零售场所电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6、零售场所张贴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                                                       7、法律、法规以及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人

需要提

交的材

料及要

1、《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表》

2、申请人(18岁以上,60岁以下, 无智障,身体无残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身份证复印件。

3、经营场所、设施产权证明文件复印件;租用场地、设施经营的还应提供明确安全责任的有效租赁合同复印件;
4、零售场所是砖混以上结构的证明复印件;

5、申请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申请人没有因违反爆炸等危险物品安全管理而受到刑事处罚的历史记录证明复印件;

说明:以上要求提交的复印件应验原件,如提供虚假材料,一切责任由申请单位自行负责)

工作流程

1、受理; 2、现场审查;3、批准发证(不予发证)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一次性告知书出具时间

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邮政编码:430061

监督电话:88921919                                          咨询电话:88936572

办理结果网上查询网址:http//www.×××.gov.cn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由政务中心存留,一份交申请人。

补正告知书

申请事项名称

承办人

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补正告知书出具时间

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监督电话:88921919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申请人。

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名称

承办人

联系方式

1、本窗口已一次性告知申报人该申请事项的所有相关内容;

2、经审查,该申请事项属于本窗口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要求, 决定予以受理;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受理通知书出具时间

审批结果领取时间

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监督电话:88921919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申请人。

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事项名称

承办人

联系方式

申报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不予受理通知书出具时间

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监督电话:88921919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申请人。

《一次性告知书》申请书

申请单位/个人信息

单位/个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方式

事项名称

申请窗口

申请时间

武昌区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               监督电话:88921919

本文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一份交申请人。

一次性告知(表格).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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