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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撤销登记(备案)听证告知书 武昌行审经听告字〔2024〕第49号

  • 2024-05-31 11:04
  • 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武汉诚投网络有限公司及其利害关系人:

周泽宇于2024年4月7日向本局反映武汉诚投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投网络公司”)2015年6月19日冒用其身份信息取得公司股东登记,申请撤销诚投网络公司2015年6月19日关于周泽宇的股东变更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本机关于当日受理申请,并展开调查。

经调查,2014年8月13日至2015年9月11日期间周泽宇本人在美国,2015年6月19日诚投网络公司股权转让档案中的“周泽宇”签名非其本人所签,周泽宇受让诚投网络公司股权的行为是由其父亲周志宏使用周泽宇的签名、身份证、银行卡所操作,周泽宇对受让股权的事实并不知情。以上事实有武昌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22)鄂0106民初9587号生效民事判决书予以证实。

2024年5月8日,本局委托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诚投网络公司注册地“武昌区水果湖街汉街武汉中央文化旅游区K3地块第3幢11层9号”实地检查,未发现诚投网络公司在注册地经营,且诚投网络公司已于2023年9月1日因通过住所无法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本局工作人员多次致电诚投网络公司登记档案所留的联系电话,无法与诚投网络公司相关负责人员取得联系,部分接听电话人员表示其当时为诚投网络公司普通员工,在任职期间没见过周泽宇,不清楚具体情况。

本局于2024年4月15日将诚投网络公司涉嫌冒名登记的情况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公示,公示期45日。公示期内未收到相关市场主体及其利害关系人提出的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五十三条、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本局拟作出撤销诚投网络公司2015年6月19日关于周泽宇股东变更登记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等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向本局提出陈述、申辩,有权要求举行听证,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金丹

电  话:027-88921037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5楼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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