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情况
(一)强化党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依法执政能力。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带头学法用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列入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领导干部年度学法清单,推进学法制度化常态化。全年组织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28次,其中专题学法6次,做到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二是严格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牢固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认真履行法定职权,以良法善治保障水务事业发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自觉运用法治思维指导实践、通过法治方式推动工作。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行政决策中坚持科学民主、依法依规,严格按照议事规则推动重大决策任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每年研究制订普法要点和责任清单,定期召开会议,安排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把法治建设工作与水务业务同研究、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建立“半月案评”制度,每两周选取1个行政执法典型案例,围绕法律条款适用、执法流程、服务便民开展交叉研讨,外聘法务指导,累计组织研讨17次,优化提升水务依法行政能力。
(二)强化依法行政执法,扎实推进法治水务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营造良好法治水务环境。采用处罚与教育结合方式,在下达行政处罚同时积极引导对方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全年共开展联勤免扰46次,办理水事执法案件13件(排水案5件,供水案6件,水保案1件,质安案1件,湖泊、水资源类未发现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8件(警告3件,罚款5件),不予处罚5件,案件整改事项全部执行完毕,罚款金额1.6万元,其中,未发生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案件,未发生造成重大损失、违法犯罪及强制执行问题。二是积极开展联合执法,联合海事、水上公安等部门采取水域巡查和路域巡查相结合,对江域进行巡查监管,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5575余人次,车辆499台次,执法艇488余艇次,对堤防(含打击非法采砂)、湖泊、排水、供水、水务安全执法巡查2000余次,处置或配合处置涉水问题近百件。
(三)拓展普法宣传渠道,积极营造法治水务环境。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开展“培育法治精神,强化法律意识”为主题的“六进”工作,向社会公众宣传湖泊保护法律法规。一是组织开展河湖保护主题活动法治宣传,发挥民间河湖长作用、依托“江城河小青”品牌,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12·4宪法宣传周”、植树节、环境日、志愿者日等各类宣传节点,与团区委、高校、街道等单位联合开展活动,促进河湖保护意识深入人心。宣传现场共展出横幅9幅、展板6块、发放了宣传资料500余册,5个咨询台接受群众咨询50余次。二是联合武汉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武昌)、武昌区改善空气质量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巡司河流域内的污水处理设施、重点排污单位、长江入河排污口等水事领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切实维护河湖管理秩序,共同保障我区水环境、水生态和水安全;三是积极利用线下普法方式,依托“江城河小青”、“联勤免扰”等党建品牌,“进企业”46次、“进社区”5次、“进学校”4次,总人数约220人次。在月亮湾大屏播放《长江保护法》相关趣味科普视频,在江滩普法文化长廊张贴《长江保护法》宣传海报,营造“长江保护 ,人人参与”的氛围,引导游客群众自觉参与到守护长江的活动中来。
二、存在问题
(一)线上宣传力度不足,普法覆盖面较窄,形式较为单一,内容针对性不强,需进一步创新水务法律法规宣传方式,扩大公众知晓度,增强群众法治意识和参与度。
(二)虽已落地“联勤免扰”执法监管机制,但服务企业的精准度、前置性仍有欠缺。涉企执法中存在与项目主管部门、企业的协同联动不够紧密,未完全实现“服务先于执法”,导致部分服务与企业实际需求脱节,服务效能待进一步提升。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健全完善机制保障。制定全局2026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明确年度学法普法重点内容、对象、目标、措施、完成时限,压实责任,加强法治文化建设,营造人人学法懂法、知法用法良好氛围。
(二)推进普法执法融合。深入梳理、挖掘水务行政执法案例,充分利用代表性案(事)件开展普法培训教育,利用法律顾问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以案说法、“半月案评”交流活动,通过案件办理推动执法能力提升和普法责任落实。
(三)建强法治宣传队伍。在局属各单位推行普法联络员制度,充分调动基层执法人员普法宣传积极性,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普法,形成普法合力;鼓励有条件地开展普法专题志愿服务活动,营造社会广泛参与氛围。
(四)严格执行涉水法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确保《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贯彻落实,为武昌生态文明建设做实法治保障。
(五)持续优化联勤免扰服务模式。针对地铁、房建、供水等不同项目类型,推动政策指导前置;优化联勤免扰方式,如“水务小管家”等模式,将联勤免扰服务从“协同化”推向“定制化”,杜绝重复打扰;建立企业涉水问题闭环处理机制,提升响应效率,切实拓展服务维度、提高服务效能。创新 “半月案评”开展模式,融入如跨部门互评、企业代表参与等特色环节,提升案件办理质效与执法规范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