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党委书记、局长 徐在军 主持区水务和湖泊局党委及行政全面工作。
对全局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级调研员 周有雄 负责全区供水行业管理,协调城市供水;负责区级水务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等有关工作,协调水政监察执法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水资源管理服务中心(水务质量安全监督事务管理中心),协调武昌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水政监察中队相关工作事项。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一岗双责”责任。
副局长 肖兵洪 负责城市排渍防涝、城镇生活污水行业监督管理工作,以及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节水管理、港渠治理与保护、本单位水务工程投资建设与质量安全管理、智慧水务建设、网络信息安全等有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排水管理科、水环境治理科、排水管理所(泵站管理所)、智慧水务信息管理中心(总工办)。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一岗双责”责任。
副局长 沈维平 负责党的建设、纪检监察、绩效管理、安全生产、营商环境、招商引资、新闻宣传、舆情监控引导、综合治理、110联动、城市综合管理、信访、人大政协议提案办理、后勤服务、公文处理、政务公开、组织人事、老干服务、文明创建、法治建设、质量强区、经济工作、乡村振兴、全民科学与素质提升、行政执法的法制审核和监督检查等有关工作;负责财务、内控、审计等有关工作;负责河湖长制、防汛抗旱、河道堤防管理、河道采砂监督管理、湖泊治理与保护等有关工作;负责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分管办公室(党建工作科)、计划财务科、河道湖泊管理科(河湖长制办公室)、河道堤防管理所、湖泊维护站。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一岗双责”责任。
四级调研员 万虹 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工作;协助沈维平同志分管计划财务科;完成局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一岗双责”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