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农业农村局 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农〔2022〕10号)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23年武汉市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武汉市财政局文件《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农业经营主体贷款贴息转移支付资金的通知》(武财农村〔2023〕457号),武昌区农业经营主体2023年市级贷款贴息资金为202.91万元。
该项目经由企业自主申报,政府委托第三方审计,区市场局会同区财政局、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地方金融工作局、商务局、发展和改革局贷款贴息查重,初步审定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本年度财政贴息资金预算额度、上年度贷款贴息执行完成情况,调整核定贴息比例为实付利息的35.25%,确定我区分配资金为202.91万元。
我区贴息资金的具体分配情况为:湖北省粮食有限公司实付利息819.53万元×0.352549=288.92万元,年贴息额封顶为200万元,即计200万元;湖北省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实付利息8.26万元×0.352549=2.91万元。
现将结果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个自然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截止前,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
联系人:刘蔚
联系电话:027-86788095
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亭二村43号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522室
武汉市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