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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昌劳人仲公字〔2025〕497号)

  • 2025-10-24 10:44
  • 来源: 区人力资源局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昌劳人仲公字〔2025〕497号)


武汉滋滋香食品有限公司,湖北自然兼香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噜噜渴饮料有限公司,武汉椰佳康贸易有限公司,合肥滋滋香食品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孙军与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昌劳人仲案字〔2025〕2474号),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二十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仲裁通知书及开庭通知书。请于2025年12月9日下午十四时四十五分到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人力资源局(武昌区解放路530号,027-88936780)四楼409 庭室参加仲裁庭审,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将缺席裁决。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武汉市武昌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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