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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昌区民政局行政执法事项目录

  • 2024-10-12 08:34
  • 来源: 区民政局
序号事项名称行政执法职权类型执法依据承办机构执法范围
1对区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年检不合格、连续两年不参加年检,或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2005年民政部令第27号)第九条、第十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2对区管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登记证书、印章,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251号) 第二十五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3对区管社会团体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版本) 第二十九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4对区管社会团体变更负责人时,原社会团体负责人或有关工作人员拒不办理移交手续,非法持有社会团体证书、印章或相关资料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217号) 第四十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5对区管社团年检不合格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217号) 第三十九条
《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民社发[1996]10号) 第十二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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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区管社团的活动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国家机关认为应当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版本) 第三十一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7对非法社会团体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版本) 第三十二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8对非法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二十七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9对区管民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251号) 第二十四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10对区管社团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活动地域范围开展活动、违反规定强制发展会员等行为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2001年省政府令第217号) 第三十九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11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认定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保障孤儿基本生活有关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1〕207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11〕2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的指导意见》
(国办发〔2020〕3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9〕6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民发〔2020〕125号)
《省民政厅等12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鄂民政发〔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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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认定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2021〕43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规〔2024〕2号)第二、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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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对临时救助对象认定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
《武汉市民政局 财政局 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救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武民政〔2019〕35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
(武政规〔2024〕2号)第二、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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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对老年人优待证办理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二条、第五十三条
关于印发《武汉市老年人优待证使用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老办规〔2017〕1号)第三条、第6-12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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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对高龄津贴领取资格认定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办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印发《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9〕1号)第5条。武汉市武昌区养老事业指导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16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领取资格认定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三、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武汉市武昌区
17对居住在中国内地的中国公民在内地收养登记、解除收养关系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编 婚姻家庭 第五章 收养
《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民政部令第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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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对慈善组织认定的行政确认行政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条
《慈善组织认定办法》(民政部令第7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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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金的行政给付行政给付《民政部  财政部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民发〔2010〕161号)
《省民政厅  省财政厅关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的通知》(鄂民政发〔2011〕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
(民发〔2019〕62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
(民发〔2020〕125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鄂民政发〔2019〕1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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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行政给付行政给付《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三、申领程序和管理办法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武汉市武昌区
21对高龄津贴的行政给付行政给付《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关于印发《武汉市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武民政规〔2019〕1号)第4-10条武汉市武昌区养老事业指导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22对特殊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的行政给付行政给付《市民政局 市财政局 关于进一步做好特殊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工作的通知》(武民政〔2021〕9号)第二、六部分武汉市武昌区养老事业指导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23对低保金、临救金、特困供养金的行政给付行政给付《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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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对养老机构的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养老机构管理办法》(2020年9月1日民政部令第66号第五章
第三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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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对地名标志的监督检查其他行政权力《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2011年10月13日市政府第222号令) 第四章第二十七条武汉市武昌区民政局社会事务科武汉市武昌区
26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进度查询其他行政权力《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第六十二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六条、第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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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结果查询其他行政权力《湖北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
(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74号)第六十二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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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政策宣传咨询其他行政权力《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中办发〔2020〕18号)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国务院令第649号)
《民政部关于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通知》
(民发〔2021〕43号)
《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社会救助对象认定实施办法的通知》(武政规〔202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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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老年人福利补贴政策宣传咨询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三十三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意见》(国办发〔2017〕52号)第三部分第三条
《财政部 民政部 全国老龄办关于建立健全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等老年人补贴制度的通知》
(财社〔2014〕1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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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困境儿童信息登记其他行政权力《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鄂政办发〔2016〕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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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地名管理其他行政权力《地名管理条例》第七条
《武汉市地名管理办法》第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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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其他行政权力《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
(国务院令第381号)
《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民政部令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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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社会团体负责人变更备案其他行政权力《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版本) 第十二条、第十六条
《湖北省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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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方案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二十四条
《慈善组织公开募捐管理办法》第十条、第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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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慈善信托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八条
《慈善信托管理办法》(银监发〔2017〕3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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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养老机构备案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三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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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养老机构查询其他行政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
(国办发〔2019〕5号)
武汉市武昌区养老事业指导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38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的封存和收缴行政强制《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1998年国务院令第251号) 第二十八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39对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印章、财务凭证的封存和收缴行政强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201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修订版本) 第三十三条武汉市武昌区社区服务中心武汉市武昌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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