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办公室(党建工作科)
联系电话: 027-88938976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协调本级民政行业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法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绩效管理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拟订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本级基本建设工作,拟订民政财务管理制度,监督民政事业资金下拨使用;管理本级彩票公益金,负责本级部门预决算编制、执行及公开工作;负责本级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民政统计工作。
二、社会福利科(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科)
联系电话:027-88938986
承担区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管工作。承担老年人福利工作,拟定并落实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引导老年人积极参与社会经济发展和公益活动,承担老年人口状况、老龄事业发展的统计调查工作。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完善困境儿童保障制度,做好儿童福利和收养登记工作。
三、社会事务科(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电话:027-88938996
落实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管理权限对社会组织进行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负责区级和街道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落实婚姻、殡葬、残疾人权益保护、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规章制度。指导婚姻登记机关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殡葬服务工作,协调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落实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协助做好涉及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