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法治中国建设向深向实的时代坐标,武昌教育锚定法治轨道淬炼高质量发展新动能。国家聚焦 “法治教育从娃娃抓起”,推动法治理念全方位融入育人各环节,为培育民族复兴栋梁厚植法治沃土。我局精准对标看齐,系统检视法治教育建设实况,以务实之策助推法治教育与依法治校提质增效。现将武昌区教育2025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2025年法治建设工作成效
在队伍建设方面,一是督促学校、二级单位和科室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2025年初,各学校已进行2024年校级干部年终述职,区教育局党委将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纳入个人年终述职中。将强化领导班子法治意识工作纳入民主生活谈心谈话内容,通过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日常谈心谈话提升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意识。通过“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日”等形式,在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学法普法学习交流活动。二是高质量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查改,全面加强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局班子成员专题学习20余次,组织党政负责人专题辅导8次,全区学校全覆盖开展警示教育会近120场。针对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做到真查实改。聚焦群众“急难愁盼”,局班子领办教辅征订、校服购置等惠民实事2件,做到责任落实。
在法治宣传方面,一是加强领导干部法治专项学习。制定2025年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共性和个性清单总计25项。推进2025年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积极组织机关领导干部及教育系统7所处级学校校级干部在线学习。完成局机关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等各类法律法规学习4次,全系统组织法治学习、讲座和培训达6000余人次。二是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已建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11个,法治文化长廊54个,法治宣传栏260个。组织全系统学生参加第十届全国中小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比赛,2名学生获得全省法治演讲比赛和法治素养竞赛一等奖并代表全省赴北京参赛。水果湖第一小学法治副校长雷大猛警官和学校共同开发的法治课程在法治副校长微课比赛全国总决赛中获得三等奖。组织全区中小学及幼儿园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主题、法治宣传教育周等法治文化活动,将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活动纳入年度普法工作计划。三是打造法治副校长专业队伍。制定《武昌区中小学聘任法治副校长工作方案》和《武昌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工作考核办法》,从全区公检法部门选聘121位精英骨干担任全区74所公办中小学学校法治副校长,覆盖率达100%。法治副校长立足公检法司职能,为师生开展法治培训和讲座,参与学校章程制定、校纪校规合法性审查等法务工作,在学校处理法律纠纷问题时提供专业指导,促进学校依法治教水平有力提升。
在执法监督方面,一是紧盯任务清单强治理。做到机构底数动态更新、运营行为全面规范、资金监管追踪核实。二是开展综合治理传压力。组织集中整治与专项行动,动态公布“白灰黑”名单共4期;开展安全与消防排查专项行动7次;常态化进行培训广告、价格违法清理行动,在中高考期间对各考点开展“打卡式”检查,查处机构1家,没收违规宣传材料200余份。组织开展违规培训专项摸排、交叉检查、明察暗访等,累计核查违规学科培训问题线索630条次,查处违规学科类培训40起,对其中5起做出行政处罚、14起下达责令整改通知、8起做出约谈提醒。三是对照最高标准推平台。锚定远期目标,强调指标要求,坚持将问题“动态清零”,逐一攻坚解决平台使用问题,保证平台五率(党建填报、资金核验、支付开通、机构订单、课程上架率)达100%。关注平安消费,谨防“卷款跑路”,巩固国网平台全流程监管建设,截至11月20日,国网平台监管资金达3173万元。
二、存在问题
1.普法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武昌教育系统实现了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但教育局与相关职能部门和社会组织联系不够紧密,未充分挖掘其资源优势。
2.通过对往期行政处罚案卷“三查三对照”(查档案、查流程、查投诉,对照法律法规、对照主体责任、对照社会反馈)发现存在案卷书写过程中存在不严谨的问题。一是案件办理程序中,立案审批表缺乏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表述,案卷中执法人员信息缺乏身份证复印件;二是在案卷行文材料中,缺少领导和承办人意见的明确表述,对引用发条未明确表明出处。
三、下步工作安排
1.将青少年法治教育落实到相应的岗位职责。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业务职能优势,引导相关部门承担起法治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多元主体积极参与,积极整合开发资源,充分吸纳社会力量。
2.通过多种形式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法治活动。主动创造条件组织学生参观各类国家机关,观摩执法、司法活动,不断丰富青少年普法教育的途径和形式,不断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实效性。
3.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培训。深刻领会法律法规要领和精神,站在新时代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高度,充分认识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确保工作人员熟悉并正确运用《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切实加强行政管理水平,恪守“依法执法、合理执法、程序正当”的行政执法原则。
4.对往期执法案卷的回溯和复盘。讨论并制定武昌区教育局行政执法程序操作指引,细化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环节操作标准,推行执法文书模板化。建立教育执法证据清单,明确不同类型案件所需证据种类及证明标准,如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案需提供招生简章、课程表、收费票据等。
展望未来,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武昌区教育系统将紧跟国家法治政府建设战略部署,笃定推进法治教育与依法治校实践。持续深化多方协同联动,凝聚多元合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为法治中国建设筑牢人才根基。稳步提升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效能,让法治成为武昌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鲜明标识,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注入武昌教育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