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黄鹤楼街道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市、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法治建设责任。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立由党工委书记、办事处主任任双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社区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定期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分析研判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难点问题,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部门协同抓、社区联动抓”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成效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二)深化理论学习,提升法治素养能力。贯彻落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和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充分发挥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学法用法示范带头作用,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形成班子成员带头、党员干部一起学的良好氛围,2025年以来共开展了4次学习培训,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习近平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重要指示”等内容,助力干部职工熟练掌握与岗位相关的法律法规,切实做到依法履职、依规办事。
(三)深化政务公开,建设阳光法治政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时查看平台网站,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申请,定期对信息发布进行更新,保障公开信息真实完整、及时准确。做好政务信息公开指南更新维护,优化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加强公开信息审核。在武昌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开设的14个街道公开栏目发布信息并定期更新,及时公开2024年度部门决算及2025年度部门预算,公开2025年度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公示涉企行政检查信息,公开2025年街道主办的5件市、区议提案答复。2025年黄鹤楼街道未出现因政府信息公开不到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的情况。
(四)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为民服务理念,扎实推进各项执法任务。聚焦市容环境整治,常态化开展占道经营、流动摊贩、户外广告、非机动车停放等专项治理,有效规范市容秩序。严格违建管控,坚持早发现、早制止、早拆除,严守城市规划红线。强化燃气安全、餐饮油烟等重点领域执法检查,筑牢城市安全防线。工作中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执法流程,强化队伍教育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与服务意识。2025年共完成巡查巡检341件,行政检查3件,下达《温馨提示单》5份,下达《责改决定书》229份,办理当场处罚案件14件,办理普通案件6件。全年共有行政复议案件3件、行政诉讼案件1件,无行政复议被撤销、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五)深化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尊法守法氛围。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辖区普法骨干的积极作用,以“3.15”消费者权益日、“6.26”国际禁毒日、民法典宣传月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普法宣传20余次、覆盖居民群众4万余人。在辖区人流密集区域打造法治文化宣传栏,依托普法讲座、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微信群等多种载体,把最新的法治文化成果转化为法治文化软实力,提升法治文化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作为全市基层立法联系点中唯一的街道,深入开展武汉市行政立法基层联系点工作,把立法征求意见的过程变成宣传、普及法律的过程,把联系点打造成法治宣传、提升公众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窗口。今年来,向市司法局反馈《武汉市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等法规的立法建议3条。
二、存在问题
黄鹤楼街道法治政府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与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仍需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宣传载体的生动性不足,宣传的深度与广度有待拓展,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尚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日常学法存在随机性、被动性问题,碎片化学习现象较为普遍,而系统性学习以及精研深思相对较少。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增强法治意识培养。通过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重要论述,不断提高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的学习,组织党员干部开展法宣在线平台学习,提高领导干部率先学法、依法行政的能力。
(二)深化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各类普法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定期转发普法信息,开展“线上普法”,提高普法宣传覆盖面。以开展“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时间节点为契机,依托司法所、派出所、平安建设办公室、综合执法中心等部门,开展宪法、民法典、反电诈、反邪教等“线下普法”宣传、专题宣讲活动,努力增强普法宣传实效性。
(三)构建矛盾纠纷化解新格局。完善街道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针对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多发领域,及时获取引发矛盾纠纷的苗头性、倾向性、预警性信息。依托“法律明白人”项目,加强调解队伍专业性建设。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努力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