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区政府国资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不断提升依法监管、依法治企能力水平,为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现将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局机关研究制定法治建设责任清单,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法治工作,指派专人协调联络,确保各项工作有效落实。一是夯实主体责任。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全面统筹,亲自督办。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确保法治建设方向不偏、力度不减。二是依法合规决策。严格落实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组织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对重大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做到应审尽审,切实防范决策法律风险。局机关法律顾问参与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查等35余次,参加局机关及区属企业组织的专题会议、协调会和研讨会14次。三是加强合规培训。在区属国企开展能力提升、作风提升、管理提升活动,举办“国资讲堂”系列讲座6期,参与500余人次,邀请武汉大学资深教授开展《民法典》《公司法》专题讲座,邀请专家学者讲授《国有企业合规管理》《国资基金投资运作相关法律实务问题》培训2场,全面提升国资国企干部职工的政治素养和履职能力,强化合规风险防控。在区属国企开展“近亲繁殖”问题清理、规范国企人员出国境管理和违规吃喝集中整治等工作督导,强化纪律意识。
(二)做好法治宣传。积极做好“八五”普法工作,以实际举措推进“八五”普法工作走深走实。一是严格普法工作要求。制定普法工作计划和普法责任清单,统筹局机关和区属国企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形成长期普法学习机制。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定局机关领导干部法律个性清单,领导干部积极发挥“头雁”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引领学法普法,针对首义基金公司基金投资等专业知识,组织国资国企系统开展证券投资专题授课。三是开展普法进企业活动。按要求做好国资国企系统普法宣传,组织开展《民法典》《公司法》和禁毒知识的学习宣传等,集体观看禁毒宣传片《毒魇》,指导区属国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宣传、民法典宣传月、质量月、“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安全生产月等活动。
(三)加强国资监管。一是加强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加强对国有企业“一把手”等关键少数和人事、财务重要岗位、人员的监督制约和法治教育,持续开展区属国企“一把手”谈话,局领导班子对全级次区属国企领导干部分层分类开展廉政谈话,抓实日常监督提醒,组织开展国有企业重要岗位干部专题轮训,区委党校副校长、区纪委监委派出第二纪检监察组组长专题授课,举办“武昌周周讲”国资国企专场活动2场,强化国企警示教育,结合区属国企违规违纪案例,局领导班子成员带头讲廉政党课5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及时学习省市区通报的典型案例。二是强化制度建设。从提升集团管控、聚焦主责主业、压缩管理层级、清退“两非两资”四个方面开展区属国企质效提升治理行动。印发企业主业管理、违规投资责任追究、受处分薪酬扣减、企业年金、财务决算报告等管理制度,开展区属企业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备案和审批,强化国资监管制度建设。指导区属国企修订公司章程,推进监事会改革,规范国企员工招聘。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突击战”,全面开展村级资金资产清查工作,持续加强专项治理和问题排查整改。三是加强债务风险防范。推行企业财务季度核查制度,督促企业整改会计核算不规范、内控制度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成立国资国企债务风险防范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严控新增债务、建立项目库,健全债务分级管理及风险处置应对机制。截至三季度,“1+4”区属国企完成存量债务成本压降20余笔。
二、存在的问题
区政府国资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国资国企改革发展新形势新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区属国资国企系统法治队伍人才不足,业务水平有待提高;区属企业合规管理制度推进力度还不够;法治宣传教育等方面形式还不够丰富。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区政府国资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持续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
(一)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不断丰富学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切实增强干部职工法治意识与依法办事能力,加强各项工作法治保障。
(二)夯实国企法治建设。统筹国资国企系统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综合运用理论学习、专题讲座、研讨交流等方式,不断提升国资干部依法监管和依法治企能力。落实普法责任制,在做好国资监管和普法工作的同时,加强党规党纪的宣传教育,落实“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
(三)强化企业合规管理。综合应用业绩考核、薪酬兑现、财会监督、产权管理等手段,指导督促企业落实提质增效各项要求,做好企业领导干部培育选配,明确党委、董事会、经理层等各治理主体权责边界,对标政策落实绩效年薪制度,持续督促企业完善内部决策、内控管理制度、企业员工招聘计划备案制度。进一步完善债务风险处置应对机制,加强债务动态监测与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