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购买商品房的房款应全部交存到监管账户,不能交到开发商其他账户。具体流程如下:
购房人购买商品房,准备支付购房定金、房款时,开发企业应当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要求,首先通过商品房网上签约和合同备案系统完成预签约、合同网签;其次依据预签约信息、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打印定金交款通知书和房价款交款通知书;最后购房人拿着交款通知书分别将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通过专用POS机、转账等方式直接交存至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可通过“武汉住保房管”微信公众号打印定金交款通知书和房价款交款通知书,查询本人房价款入账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开发企业应当将监管账户作为预售商品房房价款收款账户提供给购房人,不得向购房人提供非监管账户作为房价款收款账户。购房人交存的定金、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按揭贷款、公积金贷款等购房价款应当全部直接交存至监管账户。
另外,购房人通过按揭贷款方式购买商品房的,按揭银行应依据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信息,确认首付款已足额交存至监管账户后,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将按揭贷款直接发放至开发企业监管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