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安排的通知》(教师处[2018]1号)要求,现将武昌区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认定范围
武昌区行政审批局负责本辖区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
二、申报对象和条件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居住证)或工作单位在武昌区的社会人员,符合《教师资格条例》、《湖北省〈教师资格条例〉实施细则》、《湖北省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政策的说明》(鄂教资[2012]1号)、《关于我省教师资格认定学历问题的说明》(鄂教资[2012]4号)等关于教师资格认定的条件。
三、认定工作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其中国庆期间网络不开放)。
现场确认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9日。
教师资格认定通过名单公示时间:2018年11月9日(在“武昌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网址http://www.wuchang.gov.cn/wcqzfzz/xwzx1/gsgg/index.html)
教师资格证书颁发时间:2018年11月19日(颁发证书时间如有调整请关注武昌区政府网站公告)。现场确认时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通过邮政快递方式免费送达证书;未选择“一次办”的申请人,在现场确认点领取教师资格证,领取方式选定后不可更改。
四、教师资格认定步骤
1、申请人网上报名
2018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之间的系统开放日7:00—24:00,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格网(http://www.jszg.edu.cn)进行网上报名,选择武昌区行政审批局(武昌区教育局)为认定机构。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专业毕业人员选择“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其他人员选择“全国统考合格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网报。
申请人网报时应仔细阅读网报说明和规定,按要求填报信息,网报信息必须真实、准确。申请人网报成功,审核无误后自行在网报系统下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现场确认
网报成功的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申请材料到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申请人未按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现场确认地点:武昌区行政审批局4楼88、89号窗口(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政务服务中心,武昌区房管局)。
现场确认工作时间:2018年10月17日至19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在受理截止之日起14个工作日内完成教师资格认定和网上公示。
申请人现场确认需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①户籍在武昌区的申请人需提供户口本或集体户口底页原件和复印件,户口需复印户主页和本人页;②工作单位在我区的申请人,提供申请人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作单位为申请人办理社会保险的凭据;③居住证在我区的申请人,需要提供有效居住证原件和复印件。
(2)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以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验证打印,带二维验证码、在线验证码、有效期内);
(3)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二级乙等及以上,申请语文学科、全科和幼儿园教师资格须二级甲等及以上);
(4)2011年及以前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须提供毕业成绩表和教育实习鉴定表原件、复印件;非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和2012年及以后入学的师范教育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参加2015年下半年及以后批次考试的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考试中心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站“合格证查询”栏目,查询、下载、打印PDF格式“网页版”的考试合格证明;)
(5)《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2份,从网报系统下载,严格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并在承诺书上签名(必须用A3纸正反打印,贴二寸免冠登记相片,另再交一寸登记相片1张,与网报电子相片和教师资格申请表粘贴相片同一底版);
(6)《思想品德鉴定表》(A4纸打印,由户籍(居住证)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鉴定盖章,社区居委会或派出所盖章无效;如由工作单位鉴定盖章,需提供与工作单位签订已满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读研究生提供在读证明,可由就读学校鉴定盖章,);
(7)体检结论为合格的《湖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A4纸正反打印,体检医院可以提供,贴相片,由体检医院压相片盖骑缝章,“体检结论、体检意见”两栏为“合格”结论并盖医院体检公章,相片与教师资格《申请表》同底版;非指定《体检表》或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教育局指定的体检医院附后,申请人可从中任意选择一家医院进行体检。湖北省人民医院为我省终检医院,负责对有疑义体检结论做出最终裁定。
现场确认联系人:谢建湘 张倩
联系电话:88922669 QQ工作群:789452105(武昌区教师资格认定咨询)
五、体检要求
武昌区体检指定医院:武汉大学中南医院(武昌区东湖路169号,武汉大学中南医院三号楼二楼体检中心,联系电话:027-67813575);武汉市第七医院(武昌区中南二路12号),联系电话:027-87360911、87360913。也可就近选择武汉市其他区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到指定医院体检时,请持网上下载的《武昌区行政审批局关于2018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体检时间: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16日法定工作日上午8:00—9:30。
附:武汉市各区教育局指定的教师资格体检医院
市第八医院体检中心
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省新华医院体检中心
市红十字会医院(市第十一医院)
省第三人民医院(省中山医院)
市第一医院(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市第五医院
省人民医院
市第九医院
华润武钢总医院
东西湖区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市太康医院
武汉协和医院西院
汉南区人民医院
协和江北医院(原蔡甸区人民医院)
蔡甸区中医院
江夏区中医院
江夏区第一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黄陂区人民医院
黄陂区中医医院
新洲区人民医院
省第三人民医院阳逻院区
省中医院光谷院区
市第三医院光谷院区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梨园医院
1.有关教师资格认定的事宜可在“武昌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2.请严格按照表格要求填写内容、盖章。
3.在读研究生非武昌户籍,回原籍报名认定。
4.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无法查询到个人学历证书信息的申请人,请到省教育厅有关部门开具相关证明材料。
5.体检时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同底一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格请在武昌区政府网站下载(非指定《体检表》、非教育局指定医院体检均无效)。
6.参加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体检时,请主动告知医院,领取相应表格,做好相应项目检查,防止遗漏项目,体检时间尽量靠前安排。
7.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避免剧烈运动;前二天内尽量清淡饮食,在抽血、B超检查前空腹,禁食早餐,孕妇遵医嘱。
附件:
1.《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样表(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
2.《湖北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表》样表(除幼儿园外);
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样表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2018年9月18日
附件1-湖北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附件2-湖北省申请教师资格体检表.doc
附件3-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