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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 2019-10-28 14:39
  • 来源: 区委机关工委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

  2019年10月15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1)

  二、收入决算表(表2)

  三、支出决算表(表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表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表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表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表7)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表8)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负责制定区直机关党的建设规划,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及所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做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党员发展工作。

  2.指导区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协助区委有关部门加强对区直部委办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管理,以及协助区委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和作风建设;对区直机关党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和部署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区委报告贯彻执行情况。

  3.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依据党章和有关规定,指导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改选,按权限审批党组织;负责区直各机关党组织组成人员及书记的考核、任免和培训。

  4.指导区直各机关党组织对广大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教育以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教育,引导党员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知识;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开展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5.指导区直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机关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机关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6.负责区直机关党建工作的调查研究,做好区直机关党建年度检查考评工作。

  7.负责区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监督和检查工作;协助区委、区政府有关部门抓好区直机关作风建设;协助区纪委监委审查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案件。

  8.领导区直属机关工会联合会、共青团区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公开咨询电话:027-88936069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来看,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部门决算由纳入独立核算的单位本级决算和     个下属单位决算组成。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0个、自收自支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构成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总编制人数5人,其中:行政编制5人,事业编制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在职实有人数6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0人(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0人)。

  离退休人员8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8人。

第二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武昌区直机关工委2018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支出。

  

第三部分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274.34万元。与2017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0.66万元,下降12.91%,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二、2018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收入合计27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4.34万元,占本年收入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

  

  三、2018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本年支出合计27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9.72万元,占本年支出83.70%;项目支出44.62万元,占本年支出16.30%;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

  

  

  四、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4.34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0.66万元,下降12.19%。主要原因是退休费转入社保统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0.66万元,下降12.1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工资纳入社保统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1.15万元,占77.00%; 国防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共安全支出0.00万元,占0.00%;教育支出0.00万元,占0.00%;科学技术支出0.00万元,占0.0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00万元,占0.0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40万元,占6.0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68万元,占9.00%节能环保支出0.00万元,占0.00%;城乡社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农林水支出0.00万元,占0.00%;交通运输支出0.00万元,占0.0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0万元,占0.0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00万元,占0.00%;金融支出0.00万元,占0.0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00万元,占0.0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00万元,占0.00%;住房保障支出22.11万元,占8.0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00万元,占0.00%;其他支出0.00万元,占0.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53.31万元,支出决算为27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0%。其中:基本支出229.72万元,项目支出44.62万元。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工作经费26.62万元,通过开展党建系列活动,充分发挥了机关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开展区直机关作风建设“十佳科室、十佳服务标兵”争创、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干部的执行力;弥补公用经费的不足,使工委各项工作得以顺利推进;用于聘用党务工作者工资支出,保证了工委日常工作的开展;文体活动经费18万元,结合区直机关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机关文化体育活动,活跃了机关干部业余生活,锻炼了干部职工体魄,也凝聚了团队精神。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按支出功能分类类级科目逐类分析)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97.36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提高人员工资标准,相应增加支出。

  2.国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3.公共安全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4.教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5.科学技术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10.06万元,支出决算为16.4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3.0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纳社会保险基数变化。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2.73万元,支出决算为24.6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60%,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费用支出增加。

  9.节能环保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1.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2.交通运输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4.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5.金融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6.援助其他地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7.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3.15万元,支出决算为22.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0%。

  1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20.其他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六、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29.7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14.1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5.5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费用补贴、其他对企业补助、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只说明本部门主要使用科目)

  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的单位包括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本级及下属0个行政单位、0个参公事业单位、0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数为1.2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境)情况发生。

  2018年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实际发生支出0万元。其中:住宿费0万元、旅费0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培训费0万元、杂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比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比年初预算减少1.20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无公务接待。

  2018年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开支公务接待费0万元。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接待支出决算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下降)0%。

  八、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本年收入0.00万元,本年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单位组织对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1个,资金18万元。组织对1个部门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资金18万元。从绩效评价情况来看,区直机关工委承担的2018年度“文体活动经费”专项,立项程序较规范,绩效目标较合理,指标较清晰,执行情况良好,财政资金使用规范,通过项目的实施,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今年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文体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8万元,执行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实际完成率:区直机关羽毛球比赛1次、机关干部职工健步行竞走比赛活动1次、区直机关羽毛球联谊赛1次、迎春趣味运动会1次,制作军运会知识宣传用品,产出数量高;二是完成及时率:按照制定的绩效目标及时完成目标;三是质量达标率:项目产出质量比较高;四是资金使用率:项目本年度开支18万元,产出成本控制在预算内,资金使用率100%;五是经济效益:区直机关工委文体活动经费,用于开展区直属机关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事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产生间接的经济效益;六是社会效益:区直机关工委丰富了机关文化体育生活,培养干部职工的健康生活情趣,促进了和谐机关建设,为推动武昌区各机关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社会效益好;七是可持续影响:区直机关工委工作丰富机关文化体育生活,培养干部职工健康生活情趣,提高干部职工整体健康水平,促进和谐机关建设,为推动武昌区各机关科学发展、创新发展、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能对社会发展带来可持续影响;八是服务对象满意度:区直机关工委保障了各直属机关文体体育活动的合法权益,服务对象满意度高。发现的问题及原因:一是年初制订了活动计划,并在计划中制订了活动内容,但没有制订项目的质量和标准;二是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和“区直机关工委关于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说明”,但未在财务管理制度中明确“文化体育活动经费”资金分配办法。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年度文化体育活动计划”在年初应制订详细的针对性的活动场次及质量标准,便于考核预算完成情况;二是根据“文化体育活动经费”项目的内容和性质制定项目具体的资金管理制度及项目资金的分配办法,有利于今后项目的管理和执行。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见附件)

2018年度“文化体育活动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docx

  十、2018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55万元,比2017年增加0.55万元,增长3.54%。主要原因是新购置办公用品。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4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中共武汉市武昌区委区直机关工作委员会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2018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培育党建品牌

  探索“党建工作为核心、品牌创建为抓手、服务中心为特色”的模式,打造出区纪委监委、区委党校、区人资局、区商务局4家具有吸引力、感召力的党建品牌,推动区直机关党建工作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

  规范和完善“支部主题党日”制度,规范组织生活制度,推行“一书两册”,开展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专项抽查2次。在武汉绿地中心召开武昌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支部主题党日”现场观摩学习会,武昌滨江文化商务区管委会进行现场展示,62名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参加。在中共五大会址举办“武昌周周讲”区直机关工委专场,区领导和100余名党务干部参与。严肃党费收缴工作,全年共收缴党费51.86万余元,“红色基金”9.79万余元,并按规定全部上缴。

  三、培育“红色头雁”,加强党务干部学习培训

  健全日常工作联系机制,全年召开工作布置会、推进会4次,有效指导了区直各单位党建工作有序开展。实施“强筋健骨”工程,选好配强机关党组织负责人,加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组织“机关党务干部讲坛”3次。“七一”前夕通报表扬102名“党员先锋”,并从中选取13位代表,将他们的事迹汇编成《我是党员我奉献》一书。

  四、夯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完善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

  规范机关党务干部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党建责任制落实,强化党组织书记履行“一岗双责”。夯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完善机关党组织书记“一定双评”。召开2017年度区直机关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8家党组织的书记进行会议述职,52家单位党组织书记进行书面述职,并进行测评投票。

  五、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条例》,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

  规范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下达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提醒通知22份,督导区委宣传部等12家任期届满的党组织按期换届;指导区委办等21家单位调整党组织组成人员;指导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新成立机关党支部;指导区司法局整体划转党组织关系;指导区纪委监委等2家单位成立党总支;全年按期换届率100%。

  六、巩固区直机关战线文明创建常态化成效

  推进“六关爱”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指导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开展“道德讲堂”建设工作,做好“迎军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持续开展“周末大扫除”和“军运知识入户大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区直机关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共推荐24家市级文明单位、15家区级最佳文明单位、12家区级文明单位,并分别接受市、区文明委的考核检查,创建率100%。

  七、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十佳效能示范岗、十佳勤政廉政标兵”争创评选活动

  连续第六年开展深化机关作风建设暨评选“十佳效能示范岗、十佳勤政廉政标兵”活动,通过各单位申报、工委审核研究确定的方式,对作风建设“十佳效能示范岗、十佳勤政廉政标兵”进行了表扬。

  八、丰富活跃机关文化生活,开展机关群众性文体活动

  精心组织4次群众性文体活动,通过羽毛球、健步行、趣味运动会等机关干部喜闻乐见的集中性文体活动,关心关爱干部职工,并通过团队活动进一步营造和谐的氛围。

序号

重要事项

工作内容及目标

完成情况

1

实施“红色引擎工程”,培育党建品牌

3个

完成

2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推动区直机关党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规范“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对区直机关党组织开展落实党内政治生活专项抽查

2次

完成

3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十佳效能示范岗、十佳勤政廉政标兵”争创评选活动

完成

完成

4

巩固区直机关战线文明创建常态化成效,文明单位创建率

90%

完成

5

培育“红色头雁”,加强党务干部学习培训,举办党务干部讲坛活动

3次

完成

6

夯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完善机关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制度,开展区直机关党建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完成

完成

7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条例》,督促指导区直机关基层党组织按期换届选举率

100%

完成

8

丰富活跃机关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机关群众性文体活动

3场

完成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七)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2.…

  (参考《2018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说明逐项解释。)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一)基本支出:指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六)各单位其他专用名词解释。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