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社区公共卫生经费标准按照常住人口定为55元/人,其中中央财政27元/人,市、区财政配套各14元/人。依照上级有关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有关要求,现根据2015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际完成的基本公卫工作数量,预拨2016年基本公共卫生经费贰仟玖佰贰拾叁万元整(2923万),具体拨付名单附后。剩余经费待年终绩效考核后据实核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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