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普法
工作要点
2023 年是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之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强普法工作力度,提高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全面推进普法工作。现根据我局实际情况,制定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全面开展法治学习。在全局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学习宣传《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民法典》《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等依法行政方针政策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明确各自岗位的行政执法职责,增强责任感,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二)深入学习宣传城市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为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深入开展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结合城管重点难点工作做好《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条例》《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武汉市景观照明管理办法》《湖北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城管行业管理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培训活动。深入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和投诉、信访、综治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引导群众依法参与城市管理、依法解决矛盾纠纷。
(三)党委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以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学习重点,制定年度中心组学习计划,充分发挥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的表率作用,提高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在重大行政决定中依法决策。
(四)继续加强干部教育在线学习。组织领导干部在线学法用法及考试,实现无纸化网络学习、考试全覆盖,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水平。
二、创新形式和方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
(五)加强法治宣传。围绕城管中心工作,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利用辖区工地围墙、大型户外LED屏和公园广场等开展城管专项法律法规的宣传。创新普法形式,积极开展各类宣传活动,持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
(六)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开展专题法治讲座,提升执法人员办案水平。严格落实《关于推动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意见》,采取网上观看或者现场旁听等形式,安排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全面实施普法惠民工程,发挥我局工作人员及执法队员娴熟掌握专业法律法规政策的优势,在行政管理和执法过程中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进工地、进社区等惠民活动。充分发挥司法城管工作室和“城管副校长”作用,采取法律咨询、法治讲座、法律服务、发放宣传资料、线上解答等形式,为群众答疑解惑。
(七)持续宣传党内法规。利用公宣传阵地和网络媒体,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八)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宣传,营造诚信社会环境。利用各宣传阵地大力宣传“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制度,引导全民树立信用意识,普及信用知识和信用观念,营造“一处失信,处处受罚”的深厚氛围,大力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增强社会法治意识
(九)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力。充分利用大众媒体,及时发布普法工作信息,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向社会各领域、各行业延伸,扩大主题活动的影响,指导推动普法各项工作。
(十)构筑自身宣传工作主阵地。通过网站、武昌城管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美篇等,及时发布工作信息,宣传“亮点”、督促“难点”,指导推动普法各项工作。
(十一)做好法治信息工作。各单位要根据工作要求+安排专人负责法治信息的采写和报送工作,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1条,要注重提高法治信息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使法治宣传形式适应社会发展需要。
附:1.2023年重点普法宣传日宣传计划
2.2023年月月学法计划
武汉市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3年4月23日
附件1
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重点普法宣传日宣传计划
序号 |
活动名称 |
日期 |
宣传法规 |
责任科室 |
完成时间 |
1 |
植树节 |
3月15日 |
《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等 |
公园广场管理科 |
3月15日前 |
2 |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
4月15日 |
《国家安全法》 |
办公室、法规科 |
4月20日前 |
3 |
民法典宣传月 |
6月 |
《民法典》 |
法规科 |
7月1日前 |
4 |
安全生产月 |
6月 |
《安全生产法》《消防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等 |
交通运输科
法规科、燃管办 |
7月1日前 |
5 |
庆国庆,清洁家园、美化家园活动 |
8-9月 |
《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 |
环境卫生管理科
法规科 |
9月30日前 |
6 |
廉政宣传 |
9月-10月 |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 |
党建工作科、法规科 |
10月31日前 |
7 |
消防安全宣传日
(燃气宣传) |
11月9日 |
《消防条例》《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等 |
燃管办
法规科 |
11月12日前 |
8 |
宪法宣传日 |
12月4日 |
《宪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 |
法规科
宣传教育科 |
12月10日前 |
9 |
社会体系建设宣传 |
12月 |
《征信业管理条例》 |
法规科、宣传教育科
执法大队 |
12月31日前 |
附件2
武昌区城市管理执法局2023年月月学法计划
序号 |
日期 |
学习法规 |
责任单位 |
信息报送时间 |
1 |
3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武汉市城市绿化条例》
《武汉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等 |
公园广场管理科、绿化队、社区绿化队、洪山广场、首义广场、四美塘公园、紫阳公园、武昌公园、洪山公园、长春观公园管理处 |
3月31日前报送 |
2 |
4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户外广告设置管理办法》等 |
执法大队、市容管理科 |
4月30日前报送 |
3 |
6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
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
6月30日前报送 |
4 |
6月 |
《安全生产法》 |
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
6月30日前报送 |
5 |
7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执法大队 |
7月31日前报送 |
6 |
8月 |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武汉市城市道路桥梁管理办法》等 |
执法大队、市政设施科、城建维修工程队 |
8月31日前报送 |
7 |
9月 |
《武汉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武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等 |
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
9月30日前报送 |
8 |
10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划条例》《武汉市城乡规划条例》《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武汉市控制和查处违法建设办法》等 |
执法大队 |
10月31日前报送 |
9 |
11月 |
《湖北省燃气管理条例》《武汉市燃气管理条例》等 |
执法大队 |
11月30日前报送 |
10 |
12月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
执法大队、机关各科室、各二级单位 |
12月31日前报送 |
注:月月学法请各单位根据工作实际,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讨论交流等方式开展学习活动,并按照时间要求将学习情况报法规科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