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会计和评估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鄂财监发〔2021〕10号)要求,为切实履行财政部门法定的会计监督职责,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精神,我局决定组织检查工作组于2021年9月至10月底对武昌区部分单位开展会计监督检查。现将检查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被检查单位
按照《武汉市“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武政规〔2017〕54号)规定,随机抽取了湖北省武昌实验小学、武汉市武昌区昙华林小学、武昌首义中学、武汉中学和武汉市武昌区文化和旅游局等五个单位进行会计监督检查。
二、检查内容
本次检查是一次行政执法活动,主要检查2020年情况,如遇特殊情况,可以延伸到其他年度。检查重点内容包括:
(一)对部分中小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检查。深入贯彻全省财政工作会议精神,服务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坚持主动防范、系统应对、标本兼治、守住底线的总体思路,重点关注内部控制、资产质量和债务风险等情况,揭示风险隐患,有效防范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二)对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为了进一步提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内部控制水平,推动政府会计准则制度的有效贯彻实施,切实提高政府会计主体会计信息质量,选取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同时,将会计监督检查与部门预决算检查相结合,统筹兼顾,重点关注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以及内控制度建设和实施情况,探索开展绩效监督检查。
三、工作安排
本次检查的时间为2021年9至10月,由武昌区财政局监督评价科负责组织实施。抽调局内业务骨干,并聘请社会中介机构组成检查工作组,依据检查程序开展检查。检查组认真做好检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提前下达检查通知书,高度重视对检查证据的收集和工作底稿的填制,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充分、处理得当,同时落实检查工作反馈制度,通过查账、询问、走访、座谈会、综合分析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检查期间,检查人员将实事求是,严格执法,自觉遵守廉政制度,维护财政监督队伍的良好形象,同时欢迎社会各界向我局监督评价科反映或举报上述单位以及其他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
联系人:吴冰 电话:027-88936983
武汉市武昌区财政局
2021年 8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