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要求,武昌区迅速行动,立行立改,对照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积极推进落实,取得整改实效,并拟于近期就部分反馈问题申请销号。现将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一)第一轮督察反馈指出,要严肃查处填湖占湖违法行为,推进破堤还湖、退垸还湖等湖泊休养生息工程。整改方案要求,按计划编制完成全省湖泊退垸还湖规划,做好退垸还湖试点工作。而省水利厅在制订整改方案时,对退垸还湖既没有明确的工作标准和工作措施,也没有整改时限;督促检查不力,导致工作整体进展滞后。2017年11月,湖北省新农村建设暨城乡一体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湖北省五大湖泊退垸(田、渔)还湖实施方案》,要求五大湖泊所在地市人民政府2017年底之前上报具体实施方案,但各地无一按时上报,荆州、孝感两市迟至2018年9月才上报。(反馈意见省4号)
(二)2016年湖北省启动沿江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明确整治范围为长江、汉江、清江及其主要支流,但省发展改革委擅自将整治范围缩减为“沿长江及其一级支流”,一些地方甚至进一步缩减。孝感市未将府澴河纳入整治范围,该河属于长江一级支流,流域15公里范围内有15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部分企业仍存在废水超标排放问题。(反馈意见省7号)
(三)得过且过。第一轮督察指出,湖北省存在湖泊水质下降、填湖占湖未有效遏制等问题。此次“回头看”发现,整改落实仍不到位,一些地方甚至不以为然,仍在继续围湖占湖,问题严重。(反馈意见省15号)
(四)持续推进武汉、咸宁、荆州等地截污管网建设,加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投入,确保黑臭水体整治到位。(反馈意见省31号)
(五)把湖泊保护摆到更高的位置,严厉打击填湖、占湖、围湖行为,持续做好退垸还湖等相关工作,系统推进湖泊水质改善和生态修复工作。(反馈意见省33号)
(六)湖北省现有1021家重化工及造纸企业,其中105家分布在长江、汉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大、环境风险突出,一些部门和地方监管仍不到位。湖北省2016年、2017年多次印发通知,要求沿江1公里重化工及造纸在建项目,应开展再论证,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建设,但由于未明确具体程序,一些地方未予执行。(反馈意见省专1号)
(七)湖北省长江干流长度1061公里,是长江经济带岸线最长的省份,岸线资源丰富,却一直未能得到妥善保护,生态环境破坏严重。2016年以来虽清理取缔了一批非法砂石码头,但非法侵占岸线清理整治力度仍然不足。放松非法码头排查整治要求。国家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印发《关于治理长江非法码头的工作意见》,要求全面摸清无证、手续不全的“黑码头”;《湖北省治理长江干线非法码头工作方案》则将工作范围缩减为“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或不符合规划的非法码头”。省交通运输厅作为牵头部门,在执行中又将治理范围收窄为“以非法砂石码头为主”,而放松对其他类型非法码头的排查整治。(反馈意见省专4号)
二、整改情况
(一)武昌区以“保防疫 查湖堤”为工作出发点,着力于执法巡查和涉湖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填湖占湖行为。截至目前,全区无违法填湖、占湖行为,湖泊岸线完整。另外,武昌区6个湖泊(四美塘、外沙湖、水果湖、紫阳湖、内沙湖、晒湖)均未涉及退垸(地、渔)还湖工作。
(二)武昌区作为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导向不涉及“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我区沿江无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在行政审批项目中,限制高能耗项目审批,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近年来严格落实长江沿线综合整治工作,强化日常环境巡查监管,未发现涉及化工及造纸行业污染问题。
(三)武昌区坚持以“保防疫 查湖堤”为工作出发点,着力于执法巡查和涉湖监管。明晰湖泊保护区与控制区工作职责,加大执法巡查力度,加大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涉湖违法行为。全区无违法填湖、占湖行为,湖泊岸线完整。我区6个湖泊(四美塘、外沙湖、水果湖、紫阳湖、内沙湖、晒湖)均未涉及退垸(地、渔)还湖工作。
我区全面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河湖长制,实现辖区内河湖港渠全覆盖,区河湖长办对河湖进行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相关部门解决,对区、街、社区三级河湖长及区级联系部门巡查河湖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不定期通报。按照要求对于过剩产能项目以及国家禁止供地的其他类项目,一律不予安排规划选址、用地预审。定期开展辖区湖泊水质监测,我区重点工业企业两家,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为提升沙湖、水果湖水质,我区正实施外沙湖、水果湖、楚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四)我区积极推进辖区雨污分流管网建设,提高污水收集处理能力,辖区污水收集管网完善率截至目前为93.5%。2012以来陆续对小区和企事业单位内部管道进行雨污分流改造,武昌区规划分流区共有小区和企事业单位402个,已实现雨污分流改造小区和企事业单位371个,完成率为92%。市级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已达96.5%。
常态化开展黑臭水体日常管护工作,将黑臭水体纳入河湖长巡查,针对性采取了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进行黑臭水体整治;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每月至少三次对黑臭水体进行水质检测,目前各黑臭水体水质稳定无黑臭;开展一年两次黑臭水体公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各黑臭水体公众满意度均在90%以上。设置罗家港、巡司河武泰闸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日处理规模分别达2.5万吨、2.2万吨,出水水质达一级A标准,为加强对两个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污水处理水质及淤泥处置进行检测,确保水质达标、淤泥无害化处理。2020年底已整理黑臭水体长制久清资料上传全国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监管平台,申报黑臭水体长制久清。
(五)武昌区严格实施省、市湖泊保护条例,坚持以“保防疫 查湖堤”为工作出发点,着力于执法巡查和涉湖监管,严厉打击违法填湖占湖行为。截至目前,全区无违法填湖、占湖行为,湖泊岸线完整。武昌区6个湖泊(四美塘、外沙湖、水果湖、紫阳湖、内沙湖、晒湖)均未涉及退垸(地、渔)还湖工作。武昌区先后完成了内沙湖、四美塘、紫阳湖和晒湖水质提升工作,均达地表水Ⅳ类标准。为提升外沙湖和水果湖水质,正在实施外沙湖、楚河及水果湖环境综合整治工程。
我区全面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河湖长制,实现辖区内河湖港渠全覆盖,区河湖长办对河湖进行巡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办相关部门解决,对区、街、社区三级河湖长及区级联系部门巡查河湖情况进行检查、抽查,不定期通报。定期开展辖区湖泊水质监测,我区重点工业企业两家,污染物排放达标率为100%。
(六)武昌区作为中心城区,产业发展导向不涉及“钢铁、煤炭、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辖区内没有重化工及造纸行业企业。在行政审批项目中,限制高能耗项目审批,严格控制高污染项目。目前我区正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持续提档升级城区建设,继续大力支持服务业发展,2020年服务业占比达到88.9%。
(七)我区扎实推进长江右岸码头岸线整治,全面开展武昌区港口码头岸线资源优化调整工作,全区核心区共有码头35个,已拆除码头19个,外迁码头2个,整合集并码头5个,保留码头9个,全面完成资源优化调整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印发中央对我省长江保护与湖泊开发专项督察反馈意见第5项问题整改清单的函》,对照整改任务清单,逐一勘查岸线利用项目整改推进情况。武昌区需拆除取缔类项目11个,已完成拆除9个,2个(汉阳门、黄鹤楼旅游码头)整合集并至中华路码头;需整改规范类项目30个,已全部完成(其中,需登记类项目24个,已完成拆除12个、完成登记12个;需备案类项目6个,已完成拆除1个、完成备案5个)。我区严格落实长江码头项目环境准入政策,对不符合规划的码头一律不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公示期7天。联系电话:88936846
武昌区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