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武汉市武昌区陈老四牛肉粉面馆采购的鲜鸡蛋
(一)抽检基本情况:2024年8月6日,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武汉尚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采购的鲜鸡蛋进行了抽样检验,经抽样检验,甲硝唑项目实测值221µg/kg,标准指标为不得检出,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检查基本情况:2024年9月4日,本局依法向当事人送达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及检验报告,对其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核查,现场未发现上述抽检批次的鲜鸡蛋。
经查,当事人系小餐饮服务提供者,上述抽检批次的鲜鸡蛋是当事人于2024年8月5日从“快驴进货APP”(营业执照名称为北京小蚁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购进的,品牌品名:红壳鲜鸡蛋大码360个/箱,规格43斤/箱(360枚),数量1箱,购进价款225元,收货日期为2024年8月6日。上述鲜鸡蛋购进后作为食品原料被当事人用于制作“鸡蛋炒粉/面/饭”等菜品。2024年8月30日,上述鲜鸡蛋作为食品原料全部使用完毕。因食品安全抽检需要,当事人于8月6日收取了抽检单位购买的2kg鲜鸡蛋样品的购买费用,共计24元。2024年9月4日,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张贴《召回公告》,对上述鲜鸡蛋采取召回措施,截止9月14日召回数量为0。
另查明,“快驴进货APP”系北京小蚁在线科技有限公司的食材采购平台。当事人于2024年8月5日在“快驴进货APP”下单购买的鲜鸡蛋为京山丰盛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2024年8月1日生产的鲜鸡蛋,《京山丰盛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出厂批检报告》载明:“该产品符合GB274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的要求,合格”,并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当事人保留了上述鲜鸡蛋的《快驴配送单》、供货商北京小蚁在线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京山丰盛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京山丰盛家禽养殖专业合作社出厂批检报告》和《承诺达标合格证》等信息。
(三)风险控制情况:武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要求当事人严格履行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义务,严格落实企业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从源头严把商品的质量关,严格管控供应商资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落实门店食品从业人员定期培训制度,尽最大努力保障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