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聚星众创文化产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于2024年01月31日通过湖北省政务服务网使用全程电子化登记服务申请跨区迁移登记,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我局依法予以办理后企业办理地址变更登记时无法缴回营业执照正副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款规定,现公告该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11MA4F0YNU24)营业执照正副本(核准日期为2021年 07月7日)作废。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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