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逸哲宠物用品有限公司:
2025年7月23日,我局收到武汉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来函,反映你公司涉嫌销售假兽药且未在注册地址开展兽药经营活动。
经核查,你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通过“告知承诺”方式取得兽药经营许可。目前,你公司未在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武珞路230号绿洲广场A座8层5号房)开展兽药经营活动。同时,该注册地址由“武汉裕阳匠心荟科技孵化器有限公司”运营,该公司已书面说明未与你公司签署租赁合同。
因你公司提供虚假资料采取欺骗手段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局拟作出决定如下:
撤销你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取得的兽药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你公司依法享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你公司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杜钰
电 话:027-88922830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5楼
武汉市武昌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