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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公示(2024年06月03日)

  • 2024-06-03 15:29
  • 来源: 区行政审批局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湖北省医疗机构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二条之规定,现将申报设置的医疗机构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4年06月03日-2024年06月07日(5个工作日)。

序号

机构名称

设置人

                            基本情况

经营性质

选址

总投资

(万元)

拟设科室

 床 位 

(牙椅)

1

武汉愈见精神卫生门诊部

武汉愈见精神卫生门诊有限公司

营利性

武昌区首义路街道紫阳路241号附楼1层

   /

精神科(临床心理专业)、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中医科(限精神卫生相关诊疗)

 0(0)

对上述拟设置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武昌区行政审批局社会类审批科

电    话:027-88922775

地    址:武昌区临江大道59号705室

邮政编码:430060

二○二四年六月七日


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