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20年10月,武昌区共有幼儿园101所(其中公办园37所,普惠性民办园45所,非普惠性民办园19所)。全区在园幼儿共计29285人(其中公办园在园幼儿14134人,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9374人),毛入园率91.6%,公益普惠性学位占比约80.3%,公办园学位占比约48.3%。
2018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0%。”对照要求,目前我区毛入园率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均已达标。
在学前适龄儿童人数快速增加的大背景下,区教育局将多渠道扩充普惠性学前学位供给,特别是公办园学位供给,在巩固毛入园率及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公办园学位占比。
一、明确原则构建体系,健全管理机制
区委、区政府坚持科教兴区战略,始终将教育摆在全区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坚持政府主导、统筹协调,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支持学前教育,并建立了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学前教育新发展。
1.科学规划,绘制科学发展蓝图。坚持把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列为政府工作目标,强化政府对学前教育工作责任。依据区情,编制出台第三期《武昌区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明确学前教育发展思路,力求构建园所充足、开放多元、特色鲜明、生态健康的武昌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
2.明确职责,构建齐抓共管格局。成立了以分管区长为组长的区学前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加强对学前教育工作的组织领导,先后组织召开了区政府常务会、相关委办局负责人调度会、工作推进会,定期通报、分析、总结学前教育工作的进展情况。
二、提升普惠性覆盖率,细化入园保障
多渠道扩充学前教育资源,确保公益普惠性学位数及占比、尤其是公办园学位数及占比稳步提升。
1.按照“政府主导、公办普惠为主、社会参与、适度个性化”的要求,根据学前教育适龄儿童变化趋势,测算入园需求和供给缺口,科学编制学前教育发展规划,逐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2.在国有、集体资产园址举办的民办幼儿园,合同到期后一律收回举办公办幼儿园。
3.严格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住宅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的意见》,配套建设符合标准的学前教育设施,实现幼儿园建设与住宅区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接收资源全部用于举办公办园。
4.通过一系列普惠性幼儿园奖补政策,支持、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三、加大财政资金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1.将学前教育纳入区级年度财政预算,积极调整教育经费支出结构,合理确定学前教育经费比例,完善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定额动态调整机制,加大公办幼儿园建设和改扩建投入。
2.设立地区公办园专项经费,提升地区公办园办园积极性,确保地区公办园学位不流失。
3.设立民办普惠性奖励资金,完善普惠性民办园扶持政策,提高普惠性民办园奖补标准,并通过减免租金、购买服务、免费培训教师等方式,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最大化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四、加强队伍建设,优化师资结构
1.加大教师招聘力度。每年招聘一定数量的幼儿园教师充实公办教师队伍,及时补充新鲜“血液”;同时,采取“以薪养岗”方式按标准配置配齐教职工。
2.夯实教师培训工作。一是规范和强化全区幼儿园教师校本培训工作,确保所有幼儿园在岗教师校本培训(非集中)学时每年达到规定学时;二是坚持“研训一体、全员覆盖”原则,三年内完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全体教师轮训;三是积极选派优秀教师参加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培训,鼓励其在园本后期研修中进行交流示范。
3.加强民办教师管理。将民办幼儿园教师纳入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和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五、加强质量督导,提升办园品质
1.坚持教育行政“飞行检查”制度,采用“不通知”“不招呼”的方式,随机对全区幼儿园进行全覆盖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园所下达整改通知书,规定整改时限,用“消号制”督促幼儿园整改到位。
2.运用绩效评价的手段对幼儿园实行全方位管理,根据工作重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下达绩效管理目标,对照考核细则,用目标引领幼儿园规范办园。
3.持续落实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全覆盖制度,发挥第三方教育督导的监督、检查、指导职能,全面提升幼儿园保教质量,促进幼儿健康成长。
4.规范民办幼儿园年检管理,严格落实民办幼儿园年检工作,对年检中存在问题的幼儿园下达整改通知书,并将年检结果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