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增配社区专职党务工作者的建议。近年来,武昌区在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社区治理“1314”模式、“民呼我应”改革的过程中,不断强化社区功能,逐步健全了以社区党组织为核心,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辖区单位、群众团体、社会组织共同参与的“1+6”社区治理模式。各社区虽只有1名专职副书记专职从事党务工作,但其可调配的资源和力量强大,社区党组织可通过资源整合、共驻共建等渠道发动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党建工作。尤其在“双报到”制度深入推进下,社区党建力量将随着在职党员的加入而不断壮大,切实减轻基层党建工作者负担。
二、关于理清政府和社区关系的建议。为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根据《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若干措施》要求,8月底前,各区要公布新一轮的社区工作事项清单,防止以 “属地管理”名义将部门的工作责任压到社区,开展社区 “万能章”“奇葩证明”“多头表格” 专项整治,明确盖章证明事项负面清单。10月底前,制定完善街道职责清单,建立落实街道职责准入制度。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厘清区、街道、社区事权关系,明确职责边界,分清主办协办。我区已初步起草《社区依法自治(监督)事项清单》《社区依法协助政府(群团)工作事项清单》,开展社区证明事项、表格调查摸底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有序推进社区减负工作。
三、关于社区工作者身份、配备、待遇、激励措施等政策的建议。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工作者福利待遇问题,疫情期间广大社区工作者不言退缩、勇挑重任,奋战在小区封控、人员排查、物资保供的第一线,为疫情防控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激励关爱疫情防控一线社区工作者,武汉市出台《武汉市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界定社区工作者范围和配备标准,明确社区工作者选任和招聘条件,规范社区工作者的培训、管理和考核方式,拓宽社区工作者职业发展空间,强化社区工作者的待遇保障,创新提出建立四岗18级岗位等级序列,将等级晋升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打破岗位“天花板”。畅通优秀社区工作者进入公务员队伍和事业单位的通道,定向考录、招聘社区工作者。我区根据文件精神制定实施细则,推进实施相关人员定岗定级工作,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社区工作者岗位等级待遇。
四、关于配备社区专职社工的建议。随着社区治理的深入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作用日益凸显。我区在现有基础上,联合社区、社工机构建立健全13个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建设。各街道在每个社区建设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在全区实现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全覆盖。每个街道社会工作服务中心配备5名社会工作者,每个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配备1-2名持证社工,建立“专业社工+持证社工”联合工作机制,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站有序开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