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武昌区教育局非常重视民办教育的发展。2018年,按照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及《武汉市民办培训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市人民政府令第284号)规定,武昌区教育局进一步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资质合法、行为规范、质量优良,稳妥推进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2018年6月1日,武昌区政府召集区教育、人力资源、工商、民政、行政审批、公安<消防>、发改<物价>、房管等部门和各街道分管领导召开了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工作专题会议,全面部署了武昌区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的有关工作。6月5日,区教育局召开全区培训机构负责人会议,专题传达会议精神,部署规范民办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工作,要求各培训机构深入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改正,自查率达100%,并组织专班进行全面督导检查,督查覆盖率达100%。
经过近一年的治理,所有110家“有照有证”的培训机构督查覆盖率、清单中的问题整改率达到100%;27家“无证无照”培训机构其中18家机构已执法取缔,6家机构已自行终止办学,3家机构已获得区行政审批局办学许可;24家针对中小学学生开展文化培训的“有照无证”机构,已有11家机构办理了办学许可,9家机构已执法取缔,4家机构已自行终止;另外的32家“有照无证”非学科性校外培训机构,5家机构已执法取缔,27家机构已自行终止培训。
2019年,武昌区教育局按照武汉市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坚持标本坚治。按照业务归口原则,将校外培训机构纳入相关的职能处(科)室的监管范围,履行“管公办必管民办”的职责。一方面,紧抓校外培训机构依法办学、规范办学这个抓手,全面落实黑名单机构的整改和执法工作,全面查处以家教、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面向中小学生开展培训业务的行为,巩固治理成果,促进校外培训机构规范发展;另一方面,以全面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为契机,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政策,发挥中小学校课后服务的主渠道作用,从根本上缓解培训过热、解决负担过重的问题。
2019年4月,区教育局成立了学科性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备案审查专家组,对学科性校外培训机构(针对中小学生的语、数、外、理、化、生等学科知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的培训班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等信息备案审核,未经审查备案的,不得开展相关培训。
区教育局多次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培训落实校外培训机构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制度,规范培训宣传和收费合同。对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的不规范行为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