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武昌公安分局认真执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积极开展犬患治理,强化犬类管理,引导广大市民依法文明养犬,持续开展犬患治理工作。2021年至今全区共办证、年审犬只3707只,留检病犬、弃养犬、无证大型犬1115只;纠正不文明养犬行为1000余次,依法查处违规养犬案件81起,犬患类警情同比下降15%。
武汉市公安局已于2007年成立武汉市犬类留检所,专门收养执法工作中捕获的及社会面流浪犬、弃养犬、大型犬。我局认真执行《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在严格执法的同时,简化办证流程,积极引导群众办理犬证。根据《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个人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对违规饲养此类犬只的,公安机关将依法没收。
我局深知犬患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反复性,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和人民群众的积极配合,下步我局将进一步强化措施,完善工作方法,在全区范围内持续开展犬患治理,保障居民群众安全。一是抓宣传。在广场、公园等人员集中部位,广泛宣传《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继续对社区内的养犬户进行摸排登记,查漏补缺。在小区、人员集中部位发放《养犬公告》、《养犬须知》,让法规宣传进入社区、家庭,切实提高居民规范文明养犬意识。二是抓办证。我局继续组织开展办证“一站式”服务,为准养犬只注射疫苗、芯片,进一步提高养犬办证率,进一步加强犬只监管力度。三是抓治理。一方面加强留检力度。根据群众报警及投诉,加强日研判工作,及时掌握犬患问题突出的重点部位、路段、时段,派出养犬管理执法小分队,会同相关派出所,有针对性地开展犬类执法工作,及时依法留检流浪犬、弃养犬、无证大型犬。一方面加大处罚力度。对各类违规养犬行为,依照《武汉市养犬管理条例》依法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