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高速发展,信息社会正在加速形成,伴随而来的信息安全隐患也日趋突出,特别是公民个人信息的收集、传递、保存使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规范。上述情况已经引起国家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并在国家层面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国家立法脚步不断加快。针对公民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国家制定颁布《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法》《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民法典》等法律及部门规章,在法律层面明确个人信息概念,将个人信息安全纳入法制保护范围,回应互联网时代个人信息如何保护的问题。二是打击惩治力度不断加大。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后,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由党委牵头,金融、通信、互联网等政府有关部门及行业发挥主体责任,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工作态势正在逐步形成,对源头治理、综合治理、全面治理,推进公民个人信息保护和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均起到了重要作用。公安机关立足打击预防犯罪的职能,积极会同银保监会、工信部等部门,在全国开展了“两卡断卡”行动,打击贩卖银行卡、电话卡等涉“两卡”违法犯罪行动,遏制电信网络违法犯罪高发态势,同时也对侵害公民信息的行为同步进行打击。三是宣传教育不断深入。互联网时代,大数据无时无刻不在收集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安全也需要每个信息个人参与防范,不让个人信息未经许可就被采集。公安机关秉持打防一体化的防控思路,通过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意识,预防、减少个人信息被泄露的风险。武昌公安分局联合街道、社区等基层单位以及电信运营商,对辖区内居民广泛开展《个人信息保护法》主题宣传活动,向群众介绍个人信息保护和网络安全知识,讲解手机APP过度索权、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大数据杀熟”以及冒用他人信息办理电话卡诈骗等案例,发放防诈手册,提醒广大群众保护好身份证、家庭住址、手机号、互联网账号等个人信息,增强个人信息防护能力。
针对我区特点,武昌公安分局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警动员,立足"打、防、管、控"全方位做实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工作。一是全民防。分局专门制定防诈宣传上门入户流程,依托“万名警察进社区”活动、“扫楼行动”,按照“逐楼推进、一户不漏”标准,采取“每周一查”集中入户、电话预约入户、多次上门入户等方式与居民面对面进行宣传,认真做好敲、问、发、宣、扫等各环节工作,仔细讯问居民住户家庭及个人情况,发放防范宣传资料和“平安小礼包”“面对面”引导居民扫码关注武汉反电诈公众号,下载、注册“国家反诈中心”APP和“金钟罩”等互联网推广手段; 局领导、全局科职领导采取包干入户方式,带头下社区,深入居民家中进行反诈骗防范宣传,确保入户活动取得实效。在入户过程中,我们重点关注对老年人的防诈宣传工作,对家有老人的家庭,面对面进行提示,结合推广反诈小程序,叮嘱家属添加老人手机号码,做到“一人注册、全家关注、全面拦截”,对个人信息保护筑起一道防护墙。二是强打击。公民个人信息被泄露,极易演化成为电信诈骗案件,2020年以来,我局已结合打击“电信诈骗”专项工作打击倒买倒卖“两卡”(银行卡、电话卡)人员231名,同时侦破涉案数量达5000条以上的贩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6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案件21起,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4起,打击了犯罪分子嚣张气焰。三是协同防。分局网安大队在区委、区政府、各科技公司的支持下,与居住在武昌区的100多名“网络大V”、“网络直播主”见面,从更多方面宣传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防护知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与辖区内银行、通讯行业、互联网公司等掌握公民个人信息的单位和部门,签订了必须承担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责任书,要求相关部门在查找、调用公民个人信息时,必须履行严格审批手续并详细记录备查,堵塞漏洞。
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是一项长久工作,下步,我局将继续发力:一是打击治理常抓不懈。我们将以实战为历练,以实效为考量,切实提高打击能力,坚决与犯罪分子斗争到底。二是部门协同形成合力。联合工商、司法、金融机构、新闻媒体以及街道、社区,形成高效的协同合作机制,组织开展进圈入群活动,常态化推进防范侵犯公民隐私犯罪工作,形成合力、务求实效,做到个人信息最小化采集,最小化范围使用的原则。三是防范宣传到边到角。公民个人信息属于公民隐私,这类信息数据一旦被不法分子掌握,将给居民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带来巨大隐患,对于个人信息保护我们更要细致入微、不留死角、扎实筑牢基础防范第一道阵线,强化公民对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