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夯实服务基础,确保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根基稳固的建议。
2020年以来,为夯实服务基础,我区广泛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以政府办名义制发了《关于深化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全面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全覆盖的实施方案》,细化了工作内容,明确了各部门及街道的职责,进一步压实了责任分工。明确老旧小区的物业服务模式、服务内容、考评方式和考核标准。坚持因地制宜原则,以是否具备市场化物业管理条件为标准,分类夯实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覆盖工作。各街道各部门迅速行动,突出重点,竞进作为,狠抓落实,以提供物业服务全覆盖为切入点,改善老旧小区基础设施面貌,解决一批老百姓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心中最期盼的突出问题,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我局以区物业行业综合党委为抓手,引导各物业企业积极参与“三方联动”,做深做实“红色物业”,推动基层治理创新发展,在街道党工委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结合实际,围绕物业服务开展各类组织活动。在全区物业工作人员中叫响“党员示范在一线”、“解决难题上一线”的口号,让物业服务人员主动融入社会基层治理,把物业服务人员打造成为党的政策宣传员、社情民意的联络员、矛盾undefined的调解员。通过发布物业企业“红黑榜”、“红色物业星级企业”、“星级物业服务楼宇”评选等活动,推介先进典型、总结经验做法,培育了一批党组织引领力强、行业带动力强、社会影响力强的“红色物业”示范标杆企业,助力推动我区物业行业基层党建工作全面融入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物业管理行业高质量发展。
二、关于完善制度体系,形成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长效机制的建议。
2018年以来,根据国务院的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全部取消,市场门槛降低。为提高物业服务质量,我局将进一步加强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激励与约束,建立了统一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同时为调动物业企业抗击疫情等突发应急事项的积极性,将物业企业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工作表现纳入信用档案库。从事物业服务活动受到表彰、荣获“十优满意小区”或疫情防控等重大社会责任表现优秀受到表彰的物业企业都可作为业绩信息纳入信用档案库。根据《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在1个记分周期内无失信信息且业绩信息优良的,给予优化检查频次、优先表彰推荐、本市招投标重要评分依据等激励措施;对于失信企业,我区将根据失信程度采取约谈企业法定代表人、增加监管频次,加强现场检查等措施。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传染病疫情或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严重影响业主、物业使用人正常生活的隐患或者事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物业管理应急预案,及时处理物业管理中的突发事件,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相关部门、专业经营单位报告。
目前,我市还未通过立法授权,明确特定时期物业服务企业紧急处置权利和财政对物资储备的支持。但我局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紧急处置和应急物资的储备工作。
三、构建一体平台,实现物业服务融入社区治理信息对接。
为做好一体化智慧平台建设,我区加强对全区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跟踪、指导。加强对党员骨干的培养,引导物业企业党组织加强对党员骨干的教育管理,充实基层党组织队伍和力量,调动、激发党员骨干更好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深化街道和社区党组织领导下的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联动服务机制,整合物业服务人员、社区在职党员、社区志愿者等服务力量, 组成社区“红色工作队”,推动物业服务人员进“微邻里”、进小区业主群,服务群众,推动物业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