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加大对业委会和物业公司的党组织建设的建议。我区一是大力加强业委会党组织建设。采取单独组建、区域联建、选派党建指导员等多种方式,推动业委会党的组织和工作全覆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目前全区共有274个业委会,其中231个业委会有物业服务企业,43个业委会无物业服务企业。有138个业委会组建了党组织,其它业委会由社区党组织派驻了党建指导员。二是加强物业公司党组织建设。利用物业管理综合信息系统,探索运用大数据智能化手段摸清全区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情况,通过边摸排、边组建、边巩固、边规范的方式,加强对全区物业企业党组织建设工作的跟踪、指导。重点推进国有物业企业、公益性“红色物业”和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党组织建设,有效提高物业企业党组织覆盖。三是积极推进“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制定《武昌区2019年加强业委会建设工作要点》《2020年武昌区业委会建设工作方案》,扩大“交叉任职”数量,强化相互监督支持。目前,全区社区“两委”成员有26人在业委会中任职,有159人担任物业公司质量监督员,物业公司人员有77人担任社区“两委”成员(兼职)。
二、关于在成立业委会和业委会换届时,硬性要求必须有党员参与到业委会中的建议。虽然国务院、湖北省、武汉市等颁发的物业管理条例中均未硬性要求必须有党员参与到业委会中,但我区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建强业主委员会的实施方案》,明确指导街道党工委和筹备组对业主委员会的候选人初步人选进行组织考察,广泛听取社区“两委”成员、“三长三员”、党员和居民群众以及有关单位意见建议,积极推选重责任、有义务、公益心强的业主成为候选人,鼓励在职党员、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与选取业委会成员,力争业委会成员中党员比例达到60%。截止目前,全区业委会中共有党员758人,其中在职党员418人,退休党员340人,涵盖了每个业委会。
三、关于在聘请物业公司时,要考虑是够有党组织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强化党的领导的建议。根据《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由业主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是否选聘、续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物业。在做出更换物业公司的决议时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我区将根据居民的意愿,指导业委会在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时将党建工作作为重要参考,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及投票表决结果,科学选聘物业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