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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名  称: 对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机构: 武昌区财政局
文  号: 索 引 号: 737546075/2020-892002
公开日期: 2020年07月21日 公开方式: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对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41号建议的答复


一、2020年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一)建立工作机制,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为不断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由区财政局统一组织,各预算单位积极实施,第三方评价机构参与,结合武昌区2019年和2020年预算项目,对全区2019年度22个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并对2020年22个重点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及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监控。该项工作由监督评价科牵头,各户管科室积极配合共同参与,计划在今年8月底前完成。

(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主动接受监督。绩效评价结束后,区财政局将及时要求各预算单位将重点评价报告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并须按规范要求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时公开相关绩效评价情况,接受同级人大和社会的监督,增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透明度。

(三)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将绩效评价结果与年度预算安排相挂钩。支出绩效评价结果按优、良、中、低、差评定等级,对绩效优、良的项目给予鼓励和支持,在下年度安排预算时给予优先考虑;对绩效低、差的项目分析存在问题,责令项目单位进行整改,在下一年度绩效预算工作中,减少或不再安排同类项目的预算。

二、当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绩效理念尚未牢固树立,一些单位存在重投入轻管理、重支出轻绩效的意识。近几年经过一系列的宣传和培训活动后,大多数预算单位对“绩效”有了新的理解和认识。但仍有少数单位对绩效管理的意义认识不清,尤其是对“效”的理解不够,还停留在是否按计划完成任务上,而没有将工作重点放在效益和效果方面。一些单位在预算绩效管理上存在不足,缺少预算实施过程中的管理,缺少对预算项目的前期的考察和分析,从而无法实现整个预算绩效管理应达到的效果。

(二)绩效管理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尚未覆盖所有财政资金,一些领域财政资金存在低效无效、闲置沉淀、损失浪费等问题。当前,绩效评价工作主要为一般公共预算资金,尚未将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绩效管理。同时,项目绩效缺乏有效监管,个别项目管理部门对立项项目缺乏后续跟踪管理,对项目立项后的建设情况、指标完成情况、立项单位发展状况等不够了解,导致项目预算执行率偏低,资金使用效率不高。

(三)绩效激励约束作用不强,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和政策调整的挂钩机制尚未建立。评价结果运用不够,虽然对部分预算单位和个别项目资金进行了绩效评价工作,但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开展与预算编制时间存在时间间隔,将绩效评价的结果作为各预算单位安排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或改进财政支出管理的参考依据做得还不够到位。

三、下一步举措

(一)牢固树立绩效理念。围绕“科学规范、公开公正、效益优先”的基本原则,将绩效理念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结果的全过程,对预算项目支出实行绩效管理,由过去关注项目资金使用向关注项目可行性和项目效益性转变,从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全覆盖。《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中发[2018]34号)提出坚持总体设计、统筹兼顾,全面推进、突出重点,科学规范、公开透明,权责对等、约束有力的基本原则,力争用3年至5年时间基本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推动政府效能提升,加快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二)提高人员素质,强化对绩效管理的认识。财政绩效评价是财政部门履行财政资金监管的基本职责,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不能缺位。真正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做到“集一分民财、办一分民事”,首先要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者的认识,在今后的学习教育中,将有计划地加强财政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并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深入、广泛地在全社会造势,配合政务公开,预决算公开,把重大资金项目的分配、启动和规定通过网络、公开栏等方式全面公开。其次,要提高预算单位对绩效管理的重视程度,落实部门主体责任,结合工作实际,定期组织预算单位的法人代表和财务会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工作培训学习,让资金使用单位充分认识到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提高对绩效管理工作的思想认识。

(三)建立绩效评估机制。各预算单位要结合预算评审、项目审批等,对新出台重大政策、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重点论证立项必要性、投入经济性、绩效目标合理性、实施方案可行性、筹资合规性等,评估结果作为申请预算的必要条件。财政将加强新增重大政策和项目预算审核,必要时组织第三方机构独立开展绩效评估,审核和评估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参考依据。将绩效理念和方法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各环节,实现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

(四)实施跟踪监督。财政部门或预算单位主管部门定期对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程度、项目资金投入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果性进行跟踪监督,及时实行工作指导,以便准确掌握项目活动开展和执行情况,适时作出科学合理的评价。对各预算单位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和预算进度实行“双监控”,对实施期超过一年的重大政策和项目实行全周期跟踪问效,建立动态评价调整机制,及时清理政策到期、绩效低下的项目。

(五)突出结果运用。根据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分析诊断财政支出的管理问题,及时补充完善预算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等环节的管理控制措施,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与决策。同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编报和核定下一年部门预算调减或调增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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