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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i政务问答

武昌审改办发〔2020〕13号 武昌区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

  • 2020-09-04 10:10
  • 来源: 区审改办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办发〔202039号)文件精神按照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确定武昌区作为全市2020年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区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区基层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准确把握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职责定位和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充分发挥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探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增强政府公信力,助推“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加速武昌打造新一线城市首位之区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群众需求导向。围绕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充分听取群众广泛意见,着力服务群众集中诉求,按照政务信息应公开尽公开”“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原则要求,全面梳理政务公开事项,明确各单位工作职责,细化各领域“五公开”内容,充分发挥武昌区基层政务公开首创精神,精益求精,取得实效。

2.聚焦重点难点攻坚。按照工作“从点到面、再从面到点”的铺开路径。选取涉及较多政务服务事项、关乎基础民生领域、社会普遍关注度高的部门、领域,先行先试,形成核心经验和做好成果推广。统筹全区工作,在各部门、全领域间推广普适型的实施方案,补齐特色要素,形成全盘规范、重点突出、亮点显著的工作格局。

3.强化标准体系指引。全面对照国务院制发的26个试点领域标准指引,根据区域实际工作进行梳理调整,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事项,指导政务公开在标准化的轨道下开展,有目标、有秩序地推进各项任务,夯实下一步与全市、全省推广基层政务公开工作的对接基础。

4.反映基层工作特点。立足基层政府直接联系服务群众的实际情况,结合武昌区区域发展重点任务,考虑各部门各行业发展特点和工作基础,结合“四办”改革工作,加强政府信息收集、管理和运用与政务公开工作的协同推进,积极探索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的工作模式,及时、准确、便利的保障群众知情权,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勇当服务型政府建设的排头兵。

(三)工作步骤

1.试点启动筹备阶段(2020年8月)。按照市政数局2020年度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区部署要求,制发《武昌区开展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实施方案》,由区政数局牵头统筹,各部门按照重点任务要求,明确进度安排,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2.制定目录标准阶段(2020年9月-10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制发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各部门按照行政职能分工,全面清理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对标先进地区经验做法,编制完成《武昌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

3.标准试行应用阶段(2020年11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武昌区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试行)》,各部门按目录组织实施,开展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运行,并根据工作实际动态调整,查漏补缺,优化完善。落实方案重点任务要求,形成政务公开常态化运行模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4.总结评估初验阶段(2020年12月)。初步形成全区统一的基层政务公开标准体系,理顺基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总结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及试运行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形成试点工作情况报告。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编制工作将作为年度政务公开绩效重要考核指标。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一个目录”

各部门要对照国务院制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公共资源交易、财政预决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市政服务等试点领域标准指引,结合本部门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调整、发布情况,全面梳理细化相关领域政务公开事项。于2020年10月10日前编制完成本部门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附件2)报送区政数局,目录应细化公开事项的名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方式、渠道、公开对象等要素。

    1.规范“一套流程”

各部门要形成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及管理规范,将政务公开流程规范化作为重要实践内容。一是着力构建发布、解读、回应有序衔接的政务公开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流程,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五公开”。严格落实政策解读方案、解读材料与政策文件同步起草、同步审签、同步发布工作机制。二是推行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探索将政务公开事项标准化工作与部门业务工作并举,在公文拟定时明确信息公开的属性建议,制发公文是标注“此件公开发布”“此件不予公开”“此件依申请公开”字样,并定期组织开展政府信息的状态评估,及时清理实效、废止的信息。三是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将公众参与纳入政务公开流程环节,对涉及企业群众切身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公共政策措施、公共建设项目,要采取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提高公众参与度,并对调查结果予以公开。各部门应公布公众参与行政决策事项清单,明确参与范围和方式,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监督评议工作。

    2.打造“一个平台”

把握政务信息数字化管理发展趋势,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与“互联网+”工作的结合发展,加快“指尖上的网上政府”建设,全链条加强政府信息平台管理建设。以区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务公开主阵地,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优化政府网站栏目设置,开设交流互动和在线办事入口,使其真正成为社会公众高效便捷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威渠道。统筹整合信息资源,推进区政府网站在政务公开工作上,与全省政务服务网、各市级部门公开专网的衔接,打造集成发布、精准推送、智能跳转、便利查询的一体化平台。加快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向社区延伸,各街道要探索在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开设“居务公开”栏目,结合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经验,总结借鉴疫情防控信息公开经验做法,以社区为单位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3.完善一套制度

充分发挥制度的指引、规范和监督作用,各部门应出台本职责领域的政务公开操作制度,对政务工作各环节公开内容、公开途径、公开时限予以明确,通过流程图、清单表等方式进行办公场所的公开公示,方便公众便利获知。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制度规范,优化内部转办流程,按照国办公开办函件〔2020〕2号发布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模板,形成统一规范的答复文书。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统筹指导要求,依托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建立完善与宣传、司法、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和融媒体中心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调度。各部门要抓紧研究和推进此项工作,明确责任科室和人员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

(二)争取业务指导。积极争取试点领域对应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工作支持和业务指导,主动对接协调市级部门进行调研指导,理顺工作思路,组织业务骨干开展经验交流,举一反三发挥示范作用,妥善研究解决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可探索邀请专家学者、第三方机构、法律顾问团队等参与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在事项梳理、目录编制等方面予以专业指导意见。

(三)加强考核评估。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区级绩效考核指标,立起工作“风向标”,用好考核“指挥棒”,激励和督促区级各部门对标对表,按时间节点完成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各项工作任务,对试点工作完成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将试点工作开展的基本情况、总体成果、工作亮点等内容纳入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报告。



附件1:25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责任分工表.xls

附件2: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模板.xls



武汉市武昌区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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